漢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1、在區合管委的領導下,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2、提出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意見,制定相關管理辦法、細則、制度及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協調有關部門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負責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管理、預結算和補助支付的審核報銷等工作。開展有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查詢工作,並做好相應的配套服務;
4、組織對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行培訓、指導、檢查監督和管理;確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醫療機構,制定各種醫療服務規範,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5、填報、匯總、統計、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總結、匯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情況,組織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定期公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
6、發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逐步推行微機化管理;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的醫療費用及時審核、報銷醫療費用;
7、執行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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