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漢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漢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漢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部門:漢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漢台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中、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二)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研究擬定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督辦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和行業監管,負責中、省、市駐區以及區屬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五)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無倉儲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頒發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無人看守有人監護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
(九)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按規定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
(十)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組織指導煙花爆竹零售店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和各鎮辦、安委會成員單位及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業務知識培訓。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十三)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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