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
漢朝時,樂府是一種由國家設立把詩舞樂三者結合在一起的一種音樂機構,樂府作為音樂機構是從秦始皇時期流傳下來的;六朝之後,樂府所富含的意義就變得多樣化了,不再單單指的是音樂機構,而且也涵蓋了樂府里的詩歌和民間所出產的民歌。魏晉六朝卻將樂府所唱的詩,漢人原叫“歌詩”的也叫“樂府”,於是所謂樂府便由機關的名稱一變而為一種帶有音樂性的詩體的名稱。如《文選》於騷、賦、詩之外另立“樂府”一門;《文心雕龍》於《明詩》之外又特標《樂府》一篇,並說“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便都是這一演變的標誌。六朝人雖把樂府看成一種詩體,但著眼還在音樂上。至唐,則已撇開音樂,而注重其社會內容,如元結《系樂府》、白居易《新樂府》、皮日休《正樂府》等,都未入樂,但都自名為樂府,於是所謂樂府又一變而為一種批判現實的諷刺詩。宋元以後,也有稱詞、曲為樂府的,則又離開了唐人所揭示出來的樂府的精神實質,而單從入樂這一點上出發,是樂府一詞的濫用,徒滋混淆,不足為據。 由來
樂府一名,最早見於漢初,惠帝時有“樂府令”,但擴充為大規模的專署,則始於武帝。作為一個供統治者點綴昇平、縱情聲色的音樂機關。
職能
《漢書 · 札樂志》說:“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所謂采詩,即采民歌。同書《藝文志》更有明確的記載:
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於是有趙、代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這件事,在文學史上也是有其重要意義的。白居易說:“周滅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采詩官》)其實,和周代一樣,漢代也是采詩的。而從上引文獻,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采詩的範圍遍及黃河、長江兩大流域,比周代還要廣。兩漢某些頭腦比較清醒的統治者較能接受農民大起義的歷史教訓,也頗懂得反映人民意向的民歌民謠的作用,經常派遣使者“使行風俗”“觀納民謠”,甚至根據“謠言單辭,轉易守長”(《後漢書 · 循吏傳敘》)。這種政治措施,說明當時樂府采詩雖然為了娛樂,但也有作為統治之借鑑的政治意圖,即所謂觀風俗,知薄厚;而在客觀上也起了保存民歌的作用,使民歌得以集中、記錄、流傳。
概況
據《漢書 · 藝文志》所載篇目,西漢樂府民歌有一百三十八首,這數字已接近《詩經》的“國風”,東漢尚不在內,但現存的總共不過三四十首。最早見於記錄的是沈約的《宋書 · 樂志》,郭茂倩編《樂府詩集》有所增廣。郭氏將自漢至唐的樂府詩分為下列十二類:(1)郊廟歌辭,(2)燕射歌辭,(3)鼓吹曲辭,(4)橫吹曲辭,(5)相和歌辭,(6)清商曲辭,(7)舞曲歌辭,(8)琴曲歌辭,(9)雜曲歌辭,(10)近代曲辭,(11)雜歌謠辭,(12)新樂府辭。,這個分類很全面,也系統。漢貴族樂章載在“郊廟”一類,全是文人所作,其中惟《郊祀歌》的某些作品有一定的藝術價值,如《練時日》之創為三言體,《景星》等篇之多用七言句,《日出入》之通首作雜言。漢樂府民歌則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和“雜曲”三類中,相和歌中尤多。在音樂上,這三類也各具特色。相和是美妙的民間音樂,所謂相和,是一種演唱方式,含有“絲竹更相和”和“人聲相和”兩種意思;鼓吹曲則是武帝時吸收的北方民族的新聲,當時主要用作軍樂;雜曲只是一種聲調失傳的雜牌曲子。在寫作年代上,郊廟歌辭中的《房中歌》最早,為高祖唐山夫人所作;鼓吹曲辭中的《鐃歌十八曲》是西漢作品;相和歌則大部分產生在東漢,其中題為“古辭”的,幾乎全是“漢世街陌謠謳”;雜曲年代最晚,已出現不少文人的作品,可以看出民歌的影響。
孔雀東南飛
孔雀東南飛是中國漢樂府民歌中最長的一首敘事詩,題為例子《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孔雀東南飛)序: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時人傷之,為詩云爾。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妾不堪驅使,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
府吏得聞之,堂上啟阿母:“兒已薄祿相,幸復得此婦,結髮同枕席,黃泉共為友。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為久,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
阿母謂府吏:“何乃太區區!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東家有賢女,自名秦羅敷,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府吏長跪告:“伏惟啟阿母,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義,會不相從許!”
府吏默無聲,再拜還入戶,舉言謂新婦,哽咽不能語:“我自不驅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暫還家,吾今且報府。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違吾語。”
新婦謂府吏:“勿復重紛紜。往昔初陽歲,謝家來貴門。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晝夜勤作息。伶俜縈苦辛。謂言無罪過,供養卒大恩;仍更被驅遣,何言復來還!妾有繡腰襦,葳蕤自生光;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箱簾六七十,綠碧青絲繩,物物各自異,種種在其中。人賤物亦鄙,不足迎後人,留待作遺施,於今無會因。時時為安慰,久久莫相忘!”
雞鳴外欲曙,新婦起嚴妝。著我繡袷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路,耳著明月璫。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
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兒時,生小出野里,本自無教訓,兼愧貴家子。受母錢帛多,不堪母驅使。今日還家去,念母勞家裡。”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出門登車去,涕落百餘行。
府吏馬在前,新婦車在後,隱隱何甸甸,俱會大道口。下馬入車中,低頭共耳語:“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當還歸,誓天不相負!”
新婦謂府吏:“感君區區懷!君既若見錄,不久望君來。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我有親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懷。”舉手長勞勞,二情同依依。
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顏儀。阿母大拊掌,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何罪過,不迎而自歸?”蘭芝慚阿母:“兒實無罪過。”阿母大悲摧。
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雲有第三郎,窈窕世無雙,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
阿母謂阿女:“汝可去應之。”
阿女含淚答:“蘭芝初還時,府吏見丁寧,結誓不別離。今日違情義,恐此事非奇。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
阿母白媒人:“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不堪吏人婦,豈合令郎君?幸可廣問訊,不得便相許。”
媒人去數日,尋遣丞請還,說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雲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薄通語言。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結大義,故遣來貴門。
阿母謝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豈敢言!”
阿兄得聞之,悵然心中煩,舉言謂阿妹:“作計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後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榮汝身。不嫁義郎體,其往欲何雲?”
蘭芝仰頭答:“理實如兄言。謝家事夫婿,中道還兄門。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登即相許和,便可作婚姻。”
媒人下床去,諾諾復爾爾。還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談大有緣。”府君得聞之,心中大歡喜。視歷復開書,便利此月內,六合正相應。良吉三十日,今已二十七,卿可去成婚。交語速裝束,絡繹如浮雲。青雀白鵠舫,四角龍子幡,婀娜隨風轉。金車玉作輪,躑躅青驄馬,流蘇金鏤鞍。齎錢三百萬,皆用青絲穿。雜彩三百匹,交廣市鮭珍。從人四五百,鬱郁登郡門。
阿母謂阿女:“適得府君書,明日來迎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舉!”
阿女默無聲,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朝成繡袷裙,晚成單羅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未至二三里,摧藏馬悲哀。新婦識馬聲,躡履向逢迎。悵然遙相望,知是故人來。舉手拍馬鞍,嗟嘆使心傷:“自君別我後,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願,又非君所詳。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
府吏謂新婦:“賀卿得高遷!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葦一時紉,便作旦夕間。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
新婦謂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執手分道去,各各還家門。生人作死別,恨恨那可論?念與世間辭,千萬不復全!
府吏還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風寒,寒風摧樹木,嚴霜結庭蘭。兒今日冥冥,令母在後單。故作不良計,匆復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體康且直!”
阿母得聞之,零淚應聲落:“汝是大家子,仕宦於台閣,慎勿為歸死,貴賤輕何薄!東家有賢女,窈窕艷城郭,阿母為汝求,便復在旦夕。”
府吏再拜還,長嘆空房中,作計乃爾立。轉頭向戶里,漸見愁煎迫。
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奄奄黃昏後,寂寂人定初。“我命絕今日,魂去屍長留!”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府吏聞此事,心知長別離,徘徊庭樹下,自掛東南枝。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松柏,左右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中有雙飛鳥,自名為鴛鴦,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駐足聽,寡婦起彷徨。多謝後世人,戒之慎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