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漢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漢中市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要問題;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建議,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產能,推動企業兼併重組, 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
(三)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意見,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貫徹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及標準;承擔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重大工業科技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中國製造2025漢中行動方案推進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執行符合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落實環境保護相關制度,推進“散亂污”企業治理整頓和涉氣工業企業錯峰停限產,完成《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相關工作。
(六)指導、協調工業企業和所監管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民爆生產、銷售持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工作;指導全市工業質量管理、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工業信息化套用,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全市工業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動電子信息與軟體業、生產性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協助省工信廳做好在漢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監督與服務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配合省工信廳做好全市工業領域招投標活動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市第二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組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九)研究擬定全市國有企業改革有關政策,承擔市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增強企業活力;組織市屬國有企業開展脫貧攻堅工作;負責全市企業減負工作。
(十)貫徹執行中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指導國有企業上市工作。
(十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通過規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家資本收益。負責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國資系統脫貧攻堅漢中合力團協調聯絡工作,督促指導各縣區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十三)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群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的穩定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縣域工業化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規劃、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和縣域工業集中區建設規劃;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技術進步,將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納入全市工業經濟體系統一規劃、總體安排、統籌發展;推進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五)承擔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中省駐漢企業聯絡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機關文電、會議、機要、保密、信息、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值班等工作;承擔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局機關管理制度和綜合性材料起草、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以及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網站管理等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承擔行業系統掃黑除惡、信訪維穩和縣區防汛點聯繫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國資委黨委辦、組織部、群工部)。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承擔所監管企業董事、獨立董事、監事人選的考察推薦工作;建立完善企業經營者管理、約束、激勵機制;承擔市國資委黨委會、局黨組會、黨組中心組學習會的組織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牽頭協調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軍轉幹部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幹部職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局機關和所監管企業綜合創建工作。
(三)國企黨建科。承擔所監管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承擔系統內中、省駐漢企業黨建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群團工作,協調指導所監管企業群團組織建設。
(四)產業政策與發展規劃科。負責研究新型工業化和軍民融合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推進工業行業發展、工業與其他行業融合發展、軍民融合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規劃;承擔全市淘汰落後產能,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承擔依法行政、行業法律諮詢和普法宣傳工作,牽頭協調處置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局系統深化改革工作。
(五)工業行業指導科。承擔全市工業行業的管理指導工作,協調行業之間的關係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中國製造2025漢中行動方案推進工作,指導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建設;負責落實符合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制定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規劃,指導行業落實環境保護相關制度;負責指導、協調工業企業和所監管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制定和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工作;負責工業重點行業(不含新興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織企業參加行業類產銷對接及展會。
(六)軍民融合推進科。負責全市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的匯總工作;擬定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工程)和重要事項,促進相關規劃計畫銜接落實;協調推動軍民融合發展政策制度及標準規範等建設;承擔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議定有關事項督導落實工作;承擔轄區軍工企業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協調工作,聯繫漢中軍分區協調軍事設施保護;負責民爆生產、銷售持證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承擔軍民融合產業招商引資工作。
(七)工業運行協調科。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監測分析,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年度發展計畫;承擔有關工業生產保障要素的協調工作;承擔全市規模以上企業的培育工作;承擔工業年度穩增長、促投資和停減產企業復產工作;承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人員政策落實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信息化與新興產業推進科。落實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和規劃,推進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信息化建設,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工業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套用,促進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在企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全流程和全產業鏈的綜合集成套用;負責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助省工信廳做好在漢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監督與服務工作;承擔工業領域的智慧城市建設套用及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九)技術創新科。負責執行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加強質量管理,指導行業質量品牌建設;承擔全市工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工作,推動技術創新機制建設及產、學、研聯合;負責中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組織申報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運用;承擔中省和市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審查等工作;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創新能力建設項目計畫;負責配合省工信廳做好全市工業領域招投標活動管理工作;承擔企業科技宣傳普及工作。
(十)產權管理科(國企改革辦)。擬定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界定、登記、處置和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規範、監督國有產權交易行為;推進所監管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牽頭做好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工作,貫徹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對所監管企業改革方案進行審核和批覆;負責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改制企業的資產審計、評估和遺留問題處理工作;負責國企國資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推動市屬國有企業與中省國有企業經濟交流與合作;負責省國資系統脫貧攻堅漢中合力團的協調聯絡工作,督促指導各縣區落實相關工作任務,組織市屬國有企業開展脫貧攻堅工作。
(十一)統計評價考核科。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維護國有出資人權益;指導縣區經營性資產監管工作;推進所監管企業分類管理,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所監管企業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財務審計、內部審計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定所監管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製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批、審核企業經營者增資方案;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扭虧增盈、降低成本費用率等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防範和化解風險工作;負責縣區工業經濟、發展循環工業和市屬國有企業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縣域工業發展科。擬訂並組織實施縣域工業化、工業集中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劃;負責產業集群發展和工業集中區建設的指導工作;承擔工業園區(集中區)建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開展經濟交流合作和協作配套;承擔全市中小企業發展與運行狀況統計分析監測工作;承擔中省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項目的審查及申報工作;承擔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設及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品牌培育、技術改造、技術服務、科研成果轉化工作;牽頭企業減負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負責縣區中小企業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有關蘇陝對口交流及產業扶貧的牽頭協調工作。
(十三)非公經濟促進科。擬訂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金融、擔保機構與企業信貸合作機制,指導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企業信用及擔保體系建設;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和行業招商引資的牽頭協調工作;承擔非公有制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按許可權開展非公有制企業人才培訓、職稱評定工作;承擔省考市非公經濟年度考核工作;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李建強為漢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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