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稅是“漁業稅”的簡稱。舊時稱“漁課”、“漁科”。現在指國家向從事漁業生產和漁貨經營的經濟單位或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據史料記載,漢武帝時已徵收漁稅,稱“海租”。以後歷代政府亦多有徵收。我國目前徵收的漁稅,主要課稅稅目有:(1) 貨物(產銷) 稅。多按售出魚貨重量從價計征。有的分為兩大類:一般水產品按收購牌價的一定比例徵收;貴重水產品按國營批發牌價的一定比例徵收。(2) 漁業地方自籌或漁業建設稅。按總收入或銷售總額的一定比例徵收。(3) 營業稅。按營業額的一定比例徵收。(4) 按噸位徵收的漁船牌照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稅
- 別名:漁課
- 解釋:中國舊時歷代政府對漁業所征的稅
- 漢代名稱:海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