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滿江紅·田家四時苦樂歌
【其一】
細雨輕雷,驚蟄後和風動土⑴。正父老催人早作,東畲南圃⑵。夜月荷鋤村犬吠,晨星叱犢山沉霧。到五更驚起是荒雞⑶,田家苦。
疏籬外,桃華灼⑷;池塘上,楊絲弱。漸茅檐日暖,小姑衣薄⑸。春韭滿園隨意剪,臘醅半瓮邀人酌⑹。喜白頭人醉白頭扶,田家樂。
【其二】
麥浪翻風,又早是秧針半吐。看壟上鳴槔滑滑⑺,傾銀潑乳。脫笠雨梳頭頂發,耘苗汗滴禾根土。更養蠶忙煞採桑娘,田家苦。
風蕩蕩,搖新箬;聲淅淅,飄新籜。正青蒲水面,紅榴屋角。原上摘瓜童子笑,池邊濯足斜陽落。晚風前個個說荒唐,田家樂。
【其三】
雲淡風高,送鴻雁一聲淒楚⑻。最怕是打場天氣,秋陰秋雨。霜穗未儲終歲食⑼,縣符已索逃租戶⑽。更爪牙常例急於官⑾,田家苦。
紫蟹熟⑿,紅菱剝;桄桔響⒀,村歌作。聽喧闐社鼓⒁,漫山動郭。挾瑟靈巫傳吉兆⒂,扶藜老子持康爵⒃。祝年年多似此豐穰⒄,田家樂。
【其四】
老樹槎丫,撼四壁寒聲正怒。掃不盡牛溲滿地,糞渣當戶。茅舍日斜雲釀雪,長堤路斷風吹雨。盡村舂夜火到天明,田家苦。
草為榻,蘆為幕;土為銼⒅,瓢為杓。砍松枝帶雪,烹葵煮藿。秫酒釀成歡里舍,官租完了離城郭。笑山妻塗粉過新年,田家樂。
注釋譯文
⑴驚蟄: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公曆三月五日或六日。此時氣溫上升,土地解凍,春雷始鳴,蟄伏過冬的動物驚起活動,故名。
⑵東畲南圃:泛指田園。畲:田。
⑶荒雞:古人把以三更前鳴的雞稱為荒雞,詩中泛指鳴叫的公雞。
⑷桃華:桃花。灼:鮮明,光亮的樣子。《
詩經·
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
⑸小姑:泛稱未出稼的少女。
⑹臘醅(pēi):冬天釀製的酒,臘酒。醅:未經過濾的酒。
陸游詩:“臘醅初見拆泥封。”
⑺槔(gāo高):指桔槔,原始的提水工具。
⑻鴻雁:大雁。
⑼霜穗:秋霜中成熟的禾穗。
蘇軾《
東坡》:“秋來霜穗重,顛倒相撐柱。”
⑽縣符:縣衙的文告、命令。索:追索。
⑾常例:亦稱規禮,指官吏憑藉權力向下屬和百姓索取的賄賂。急於官:此官租更急迫。
⑿紫蟹:螃蟹。羅隱詩:“盈盤紫蟹千巵酒。”
⒀桄(guāng)桔:泛指紡織、吊水等勞動的聲音。桄:織機或梯子上的橫木。桔:打水用的吊桿。
⒁喧闐:哄鬧聲。社鼓:社日祭神時的鼓樂。
⒂靈巫:巫師。
⒃扶藜老子:拄著藜杖的老人。康爵:大酒器。康:大。爵:酒器的一種。
⒄豐穰(ráng):豐收。《
漢書·食貨志》:“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
作品鑑賞
第一首從農家耕作無比辛勞的角度寫“田家苦”。春耕時節,農民五更即起,頭頂晨星勞作,晚上披著月光荷鋤歸家,起早摸黑,極為勞苦。“田家樂”則從田園風光的迷人及生活的閒適落筆,作者以清麗的筆墨潑灑出一幅桃花輝映疏籬、垂柳倒映池塘的美好畫面。並以此為背景,描繪出少女自在玩樂,老翁剪春韭、飲美酒的悠閒自得的生活。
第三首“田家苦”在負擔的沉重。農家“最怕”的不僅是天公不作美,尤其是官府對租賦的追索,及官吏貪得無厭的索賄,農家既憂天,又怕官,自苦不堪言。“田家樂”則在於享受豐收的喜悅。豐收時節,農家吃紫蟹、剝紅菱,到處是紡織、吊水及民歌的聲音,社日祭神的鼓樂“漫山動郭”,拄杖老者暢飲美酒,富有濃郁生活氣息的畫面將農家享受豐收喜悅的情景寫得真切動人。
這組詞的“田家苦”著眼於現實,“田家樂”則是詩人理想的歌詠,對照寫來,更突出農家生活的艱辛,表現出作者對農民生活疾苦的關注。作品寫景敘事無不精妙動人,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
由於作者是一個自幼讀聖賢書、一心要“直擄熱血為文章”、“歌詠百姓之勤苦”的詩人,他把作詩、畫竹等與當縣官為百姓解疾苦看成一樣重要,所以他的詩文畫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愛民思想和文人的骨氣。他在《
范縣署中寄舍弟墨第四書》中說:“我想天地間第一等人,只有農夫……皆苦其身,勤其力,耕種收穫,以養天下之人。使天下無農夫,舉世皆餓死矣。”大義凜然!觀點何等明確。可是由於時代的局限,思想的局限,他在山東范縣當縣令時,家中已有典產土地三百畝,並打算再買田二百畝,是想“為農夫以沒世”的田主。因而這兩首田家苦樂歌只是站在儒生、田主的立場來歌詠農民的苦樂,遠沒有他在范縣寄弟墨第四書中所說的那么直截、切當。
但鄭板橋的愛民、重農思想及其對家屬、後輩進行重農、愛農教育,則是中國古代士人中最明確、最強烈、最典型的。他在山東濰縣當縣官時的家信中曾囑其弟以
李紳等的四首五言絕句令小兒們讀唱,接受教育。
作者簡介
鄭板橋(1693-1765),原名
鄭燮,字克柔,號理庵,又號板橋,人稱板橋先生,江蘇
興化人,祖籍蘇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舉人,乾隆元年(1736年)進士。官山東
范縣、
濰縣縣令,有政聲,後客居揚州,以賣畫為生。為“
揚州八怪”之一,其詩、書、畫世稱“三絕”,擅畫蘭竹, 次則蘭、石,但也畫松畫菊,是
清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文人
畫家。
鄭燮,清代文學家、書畫家。字克柔。號板橋,興化(今屬江蘇)人。公元1736年(乾隆元年)中進士。曾任山東范縣知縣,又調知濰縣。為官同情平民,抑制富豪,初到濰縣,遇大饑荒,即開倉賑貸;乾隆十八年,因請賑觸忤大吏而辭官。去官之日,百姓遮道挽留,並立生祠。有多方面的文學、藝術才能,擅畫竹、蘭、石。又工書法,用隸體參入行楷。其詩、書、畫,人稱為“三絕”。其著作以中華書局1962年版《
鄭板橋集》蒐集最為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