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傳統體育是伴隨著滿族民眾生產與生活實踐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民族體育文化形態。它的延續與發展,與滿族的語言習俗、歲時節日、生活習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行為準則、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思想意識、心態感情等聯繫在一起。既是滿族民眾表達信任、交情、和諧、互惠等人際交誼的一種平台,更是中華傳統體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族傳統體育
滿族概況,滿族歷史,滿族傳統體育,代表性體育項目,“樺皮簍”,拉地弓,“狩獵”,踢石球,繩飛(跳百索),放風箏,雪地走,
滿族概況
滿族主要分布在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及北京、天津、西安、寧夏、內蒙古和新疆等省、市、自治區,其他散居全國各地,與漢族雜居。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滿族人口為10682262人,人口僅次於壯族,在我國各民族中居於第三位。滿族有自己的語言滿語,滿文是16世紀末參照蒙古文字母創製的。清朝乾、嘉以後,滿族逐漸習用漢語文。
滿族歷史
滿族在歷史上又稱滿珠,滿語為吉祥的意思。滿族的源流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肅慎以及後來的挹婁、勿吉、靺鞨和女真。到十六世紀中葉,東北女真的一個部落——建州女真的努爾哈赤完成了女真各部的統一。此後的幾十年間,努爾哈赤建立了牛錄——八旗制度,創製了滿文。1635年,皇太極廢除諸申(女真)舊稱,定族名為滿洲,第二年即帝位,定國號為“大清”。1644年,清軍進關,統一了全國,此後統治中國二百五十多年。
滿族的故鄉在祖國東北的“白山(長白山)黑水(黑龍江)”一帶。經過長期的發展,現在的滿族已經分布在祖國十幾個省、市、自治區,且大多與漢族雜居,其分布特點是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
滿族傳統體育
古代滿族人以漁獵為生,因此他們自古就有重視體育的傳統。流行於滿族民間較具特色的傳統統體育活動主要有射箭、布庫、“樺皮簍”、拉地弓、采“珍珠”、“狩獵”、銅鑼球、踢石球、蹴球、踢毽、玩嘎啦哈、繩飛(跳百索)、放風箏、盪鞦韆、“騎馬戰”、跳馬(駱駝)、賽威呼、雙飛舞跑、雪地走、冰嬉、溜冰車、舉重石(刀)以及擲子(扔石鎖)等。
代表性體育項目
“樺皮簍”
樺皮簍即由樺樹皮編織而成的一種盛具,是祖輩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間的滿族民眾從事生產的主要工具。由於長白山以樺木為盛,因而這種樺皮簍在當地的滿族中是常見的一種工具。正因為如此,以“樺皮簍”為對象而形成的一類活動形式,逐漸地演化成一項對抗性的角力項目。
樺皮簍比賽形式,一般用麻繩或皮條結成圓周為二至三米的環狀繩套,呈樺皮簍絲的圓形狀,圓形的繩套置於場地中線,角力雙方分別於中線兩側站立,握住繩套邊緣。雙手握繩距離與肩等寬,持繩高度與肩平。中線兩側向外延伸三四米處各有一條終點線。
樺皮簍比賽發令後,雙方扯住繩套套在身上,並用力往己端拉。在拽拉抗衡中迫使對方失利,使之拉過中線和自己一方的終點線。比賽要求在發令後才能拉繩,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抬手,將對方拉過己端終點線時必須身體仍在圈內,否則無效。
拉地弓
拉地弓,是滿族民眾在農業生產間歇時普遍開展的一項較力型活動。其具體形式是雙方皆席地而坐,兩足相抵,雙手同握一根木槓或鋤把,往自己方向拉,以將對方拉起為勝。
拉地弓比賽的參賽人數不限,一般為二人一組,採取抽籤決定場地和內外握槓的方式。比賽為三局兩勝制,第二局互換場地和內外握槓。如各勝一局,再以抽籤法確定第三局場地及握槓法。
比賽過程中,對抗的兩人均席地而坐,兩足相抵,膝部不得彎曲,雙手同握住木槓。裁判待兩人用力均勻,槓子處於中間狀態時,發令比賽開始。此後,兩人即用力向自己一方拉槓子,一方臀部先離地面或槓子脫手即算失敗。
比賽時,故意分腿以脫腳者屬違例,三次違例者為負一局。比賽停止時,雙方都不得突然鬆手而使對方猛然跌倒,以免造成危險,應禮貌結束比賽。
“狩獵”
“狩獵”活動,是滿族獵手經常進行的一項傳統體育形式。最初是獵手雙方以獵物(如虎、熊、狼、豹等模型)裝入對方背簍中取勝,後衍變為滿族的一項傳統體育活動。
“狩獵”比賽是在邊長15米的正方形場地中進行。比賽時,上場兩隊,每隊3人。兩隊隊員均身背背簍,分別站在場地中線兩側。比賽開始後,各方隊員將本隊沙袋通過傳遞等動作投入對方隊員背簍中。被逐目標可進行奔跑躲避或用手攔擋沙袋,但不能把對方沙袋握在手中或拋擲出去,投中者即可得分。每得一分,雙方都要回到本隊場地一方重新開始。比賽中如有犯規動作則要罰分,最後累計得分多者為勝。
“狩獵比賽分為兩局,淨賽20分鐘,局間可以調換場地,也可換人。隊員所用背簍由塑膠製成,高20厘米,簍口呈半月形,也可用塑膠小筐代替。沙袋用帆布縫製,重約20克,雙方以不同顏色區別。
“狩獵”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與現代籃球進攻和防守的基本功訓練相似,對鍛鍊身體器官,提高速度,增強靈巧性、準確性和判斷力以及隊員之間相互合作都有著積極作用。
踢石球
踢石球,是流行在甘肅滿族人中的一項體育活動形式。由於多數滿族人早至公元17世紀中葉就由外省遷來或隨著滿族旗兵來西部駐防,開始了滿族人口在甘肅的繁衍,因而踢石球活動在這一帶流行當具有較早的歷史了。時至今日,踢石球在甘肅的滿族民眾中已經成為一項非常盛興的體育項目。
根據對當代踢石球活動的分析,一般所用石球多用花崗岩製做,球面光滑,球體直徑約一尺 。
踢石球的活動,是從有坡度(坡度系石球能從坡面自上而下自然滾動為宜)的斜面底處開始,參賽者單足腳背將球沿斜面自下而上推踢出去,待球滾至一定高度返滾回來,再用另一隻腳用同樣的方法推踢,以此雙腳交替進行。待雙腳無力推踢石球時,另換一人推踢。比賽結果以踢球次數多者、球滾高者為勝。
繩飛(跳百索)
繩飛,又稱跳百索,是清代滿族人對跳繩的一種叫法。清代《有益遊戲圖說》偶這樣的記載:“用六尺許麻繩,手執兩端,使由頭上迴轉於足下,且轉且躍,以為遊戲,是謂繩飛。”這是滿族青少年中普及流行的一種體育項目。
繩飛的跳法,一般有三種形式,一種為遊戲性跳法,即邊跳邊伴唱,以娛樂為主;另一種是技巧性跳法,有單腳跳、換腳跳、雙腳並跳、雙腳空中分跳以及蹲跳等多種花樣動作;還有一種是快速跳法,有快跑跳繩比賽和原地快跳比賽之分。
繩飛的技巧主要在跳的定技和上肢的搖繩頻率上,當繩的擺動與跳躍配合默契、協調時,一個跳繩動作才能完整。這是適合於少年兒童開展的體育活動。
放風箏
放風箏活動,長期以來就是北京滿族中老年人喜愛的傳統體育活動。早至清代,為清宮製作和演放各種風箏的北京滿族人“金大姑”,就是著名風箏世家的傳人。她的風箏製作工藝享譽一方。早在北京市舉辦的第一屆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曾經在空中出現過兩隻與眾不同的風箏:一隻是絹制窄翅蜻蜓,在天空輕盈自如飛翔。一隻是全長三十六節的老式蜈蚣,色彩逼真,起伏擺動,活靈活現。這兩隻風箏便是金大站的遺作,已保存了四十多年。
放風箏是一項適應面很廣的普及型體育活動,男女老少皆宜。這一運動項目即可進行表演,又能舉辦比賽。風箏比賽時,要分風箏類別和大小規格,以高度和速度計算成績,也可進行雙人和集體比賽。
放風箏要有充沛的體力和速度,因此對增進人體內臟器官功能,外部特別是四肢活動能力均有積極作用,因而能達到活動筋骨,增強體質的效果。
雪地走
“雪地走”,是類似競走的一項體育活動。這一形式也稱走百病,據傳是由滿族婦女結伴在雪地行走,看誰走得快而不濕鞋這種活動演變而來的。這一活動在清代的文獻中多有記載,如《清稗類抄》第一冊《時令·滿洲歲時紀略》載:“正月十六日婦女步平沙,曰走百病。”《郎潛紀聞》也說:“京師正月朔日後,游白塔寺。……十六夜,女子出遊,謂之走百病。”反映出這一類似的活動在當時是很流行的。
“雪地走”比賽的形式,包括有60米、80米、100米和400米接力競走等,比賽的場地可利用田徑跑道。參加者一般腳穿底墊10至15厘米高度的鞋子或木履。發令後,選手快速離開起點線,不得搶行,搶行兩次即取消比賽資格。行走時兩臂前後擺動,既要巧妙地掌握好身體平衡,又要有一定的速度和耐力。途中不得串線,按到達終點先後排列名次。
“雪地走”比賽形式除速度競走外,還有在音樂伴奏下做各種不同動作與各種隊形交換的表演和表演賽,以表現動作協調和節奏的美感。這一活動形式對掌握身體平衡,協調動作和節奏,以及對下肢和腹部的鍛鍊都有一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