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
電動機(
英文:Electric motor),又稱為
馬達、
摩打或
電動馬達,是一種將
電能轉化成
機械能,並可再使用
機械能產生
動能,用來驅動其他裝置的電氣設備。大部分的電動馬達通過磁場和繞組電流,在電動機內產生能量。
電動機與發電機原理基本一樣,其分別在於能量轉化的方向不同:發電機是藉由負載(如水力、風力)將機械能、動能轉為電能;若沒有負載,發電機不會有
電流流出。電動機和電力電子、微控器配合已形成一新學門,稱為電動機控制。
歷史
1740年,第一個電動馬達是由蘇格蘭僧侶安德魯·戈登(Andrew Gordon)創建的簡單的靜電設備。1827年,匈牙利
物理學家安幼思·傑德利克(ÁnyosJedlik)開始嘗試用
電磁線圈進行實驗。傑德利克解決一些技術問題後,稱他的設備為“電磁自轉機”。雖然只用於教學目的,但第一款傑德利克的設備已包含今日
直流電動機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定子,轉子和換向器。
1835年,
美國一位鐵匠湯馬斯·達文波特(Thomas Davenport)製作出世界上第一台能驅動小電車的套用電動機,並在1837年申請了
專利。由於主要動力電池成本極高,在商業上不成功,達文波特破產。一些發明家繼續發展套用電動機,但都遇到了同樣電池發電成本的問題。
1845年,
英國物理學家惠斯頓(Wheatstone)申請
線性電動機的專利,但原理於1960年代才被重視,而設計了實用性的線性電動機,已被廣泛在工業上套用。
1870年代初期,世界上最早可商品化的電動機由比利時電機工程師Zenobe Theophile Gamme所發明。1888年,美國著名發明家
尼古拉·特斯拉套用
法拉第的電磁感應原理,發明
交流電動機,即為
感應電動機。
1902年,
瑞典工程師丹尼爾森利用特斯拉感應電動機的旋轉磁場觀念,發明了
同步電動機。1923年,蘇格蘭人James Weir French發明三相可變磁阻型(Variable reluctance)
步進電動機。
1962年,藉
霍爾元件之助,實用之DC無刷電動機終於問世。1980年代,實用之
超音波電動機開始問世。
原理
電動機的旋轉原理的依據為佛來明左手定則或是右手開掌定則,當一導線置放於磁場內,若導線通上電流,則導線會切割
磁場線使導線產生移動。
電流進入
線圈產生
磁場,利用
電流的磁效應,使
電磁鐵在固定的磁鐵內連續轉動的裝置,可以將
電能轉換成
動能。與永久磁鐵或由另一組
線圈所產生的
磁場互相作用產生
動力。
電動機的種類很多,以基本結構來說,其組成主要由
定子和
轉子所構成。定子在空間中靜止不動,轉子則可繞軸轉動,由軸承支撐。定子與轉子之間會有一定空氣間隙(氣隙),以確保轉子能自由轉動。機殼(場軛)需要用高導磁係數材料製成,要當作磁路用。
種類
依磁場方向分類:
依使用電源分類:
直流電動機:使用永久磁鐵或電磁鐵、電刷、整流子等元件,電刷和整流子將外部所供應的直流電源,持續地供應給轉子的線圈,並適時地改變電流的方向,使轉子能依同一方向持續旋轉。
交流電動機:將交流電通過電動機的定子線圈,設計讓周圍磁場在不同時間、不同的位置推動轉子,使其持續運轉
脈衝電動機:電源經過數位IC晶片處理,變成脈衝電流以控制電動機,步進電動機就是脈衝電動機的一種。
依構造分類:
滾珠軸承
滾珠軸承,主要包含四個基本元件:
滾珠、
內環、外環與保持器,如圖所示。一般工業用的滾珠軸承滿足AISI 52100的標準,滾珠與環通常是以高鉻鋼製成,
洛氏硬度約在61至65之間。而保持器的硬度相較於滾珠與環低,其材料有金屬(如:中碳鋼、鋁合金)或非金屬(如:鐵弗龍、PTEF、高分子材料)。由於
滾動軸承(如圖3)比
頸軸承的轉動摩擦阻力小,因此相同的轉速下,摩擦產生的溫度會比較低。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