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是滬深交易所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3月13日
- 發布單位:滬深交易所
《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是滬深交易所發布的辦法。
《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是滬深交易所發布的辦法。辦法實施 2023年3月13日,新修訂的《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正式施行,首批調整後的滬深港通標的範圍進一步擴大。辦法內容 擴容後滬股通、深股通股票數量分別達1192隻、1336隻。港股通方面,本次滬港通下港股通標的將納入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
2022年6月2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4月,深交所發布關於就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明確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有關規模和權重占比的調出情形。修訂過程 2016年9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
《實施辦法》是深港通基礎性業務規則,是深交所會員和投資者參與深港通業務的主要規則依據。全文共六章一百二十四條,詳細規定了深港通業務的基本模式和具體要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深股通交易。明確了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的參與要求和相關義務責任;深股通標的股票範圍和調入調出規則;交易申報方式、保證金交易和...
滬深港通交易日曆最佳化 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於2023年2月同意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國結算和香港結算於2023年4月24日正式實施滬深港通交易日曆最佳化,開放因不滿足結算安排而關閉的滬深港通交易日。實施後,港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為4月27日、4月28日,滬深股通首次新增交易日為5月25日。
《滬深港通海外投資機會手冊(第二版)》是2018年7月經濟管理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儒明。內容簡介 滬港通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建立技術連線,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滬股通是指香港投資者通過滬港通...
二、新《實施辦法》下港股通股票納入安排 (一)根據兩地證監會聯合公告,將滬港通下港股通標的範圍擴大至與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納入符合條件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二)根據兩地證監會聯合公告,港股通股票標的範圍在現行股票標的基礎上,納入恒生綜合指數內符合有關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股票。個別外國公司...
證監會發布的修訂說明指出,滬深交易所同步修訂的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對內地投資者具體範圍等做進一步明確,內地投資者包括“持有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檔案的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內地註冊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證明檔案的中國公民。”證監會表示,自規則實施之日起,香港經紀商不得再為內地投資者新開通...
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