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四年多來,我們走過了一段非常艱辛的歷程,我們知道這是一個網際網路的時代,傳統的歷史文化已經從輝煌走向了落寞,所以我們必須要變,變才能迎來發展的生機。
四年多來。我們不斷開革銳意進取,在困境求突破,我們所做的一切只為了讓滄海更加優秀,為了讓傳統的歷史文化被更多人所感知,我們舉辦了歷史知識競答爭霸賽、歷史主題文藝晚會、國學文化藝術節等豐富的校園活動。
滄海共擁有社員九百人余,分為學術研討部、活動策劃部、文秘部、文藝部、社宣部、外聯部、漢服部、理事會、顧問團等九個部門。
滄海整體上眾志成城,齊心協力做好社團,我們仍將為了滄海的發展繼續奮鬥,把滄海的精神傳承下去,更是每一個滄海人義不容辭的使命。
性質
南信院滄海歷史文化社是在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領導下、在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強大的理論實力支撐下,由學生自主管理的非盈利性學生民眾性社團組織。
宗旨
仰望歷史、傳承歷史
宣言
歷史可以啟發我們的未來
社團情懷
歷史是一份厚重的承載,每個人都應該去感受那份歷史的厚重。
泱泱華夏,禮儀之邦,有多少的文化等待我們去重拾、去品味。
在這個有些浮躁的大學生活里,我們更希望大家去讀些歷史,沉下心來去思考一些事情。
也許大家就會發現這個世界除了忙忙碌碌的利慾追逐,還有那些個別獨特的思想,值得我們感懷
組織機構
社團擁有百餘名會員,是全校規模最大的社團之一。
下設
學術研討部
活動策劃部
文秘部
文藝部
社宣部
外聯部
漢服部
理事會
顧問團
各部門分工明確,責權明晰,以強大的凝聚力和團隊精神開展各項工作。
章程
《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
(2018試行稿)
本《章程》需要經過第五屆社團大會批准生效
預定於2017.10.25舉行第一次社團大會投票表決
滄海歷史文化社
2017年9月11日
目錄
社標 二
第一章 總綱 四
第二章 總 則 五
第三章 社團業務範圍條例 六
第四章 成員條例 七
第五章 社團機構職權、罷免條例 九
第六章 制度與會議要求條例 十五
第七章 活動制度條例 十八
第八章 換屆選舉條例 十九
第九章 社團負責人管理條例 二十三
第十章 考核及獎懲制度條例 二十四
第十一章 活動、場地條例 二十五
第十二章 資產管理、使用條例 二十七
第十三章 社團的變更和註銷條例 二十九
第十四章 附 則 三十
成員簽名冊(簽字蓋章) 三十一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本社團的全稱是滄海歷史文化社
第二條英文名Ts'ang Hai History and Culture Club
第三條本社團由學校里愛好歷史文化的同學組成的開展關於歷史、國學、傳統文化的活動,交流創作成果和體會,開展各項活動,施展各方面才華;凡本院同學,只要愛好歷史,自願加入本社,遵守本社《章程》,均有資格成為歷史文化社成員;
第四條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給廣大學生以施展才華,傾吐心聲,交流學習的平台;豐富校園文化生活,陶冶情操;
第五條本社團由院團委領導,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現掛靠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第六條指導老師:思政部思政教研室 吳躍本;
第七條社訓: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司馬遷言);
第八條宗旨:仰望歷史、傳承歷史;
第九條發展目標:
① 構建一套高效、靈活的動態管理體系;
② 創建一批高層次、高品位的精品社團活動;
③ 造就一批素質高、能力強的社團骨幹;
第二章總 則
第一條社員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自覺遵守章程規定;
第二條社團的一切下設規章、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社團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三條本社團是由在校同學自願參加組建的非營利學術性學生社團;
第四條本社團的一切權力屬於全體成員,社團成員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構是社團大會;
第五條本社團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
第六條各成員一律平等;
(一)
第三章社團業務範圍條例
為規範社團的業務專業程度,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本社團的業務範圍
第一條接受團委、思想政治部的相關工作安排與委派;
第二條積極組織會員進行歷史文化交流;經常和兄弟社團進行交流聯繫;
第三條發動我院同學參與各項關乎歷史文化活動,提升我院同學歷史文化修養;
第四條加強同其他學術團體文化機構及兄弟院校的學術往來和信息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第五條了解同學們對歷史文化的學習興趣與要求,並就相關問題向團委與思政部匯報;
第六條積極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大學生在歷史文化方面以及學校建設的意見和要求;
第七條收集同學們各種思考成果,並以論文集及幻燈片的方式展現;
第八條組織歷史學術研究
第九條發揚創作各種歷史文化藝術
第四章成員條例
確保社團中會員的民主權利得以真正的實現,能夠更好地為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服務,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一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社團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社團《章程》;
(二)嚴格遵守社團《章程》;
(三)熱愛社團,品行良好;
第二條社團成員加入的程式是
(一)提出申請,填寫報名表,選擇對應部門;
(二)部長審核,面試,提交社長審核;
(三)社長審核通過,上報社聯人資;
第三條社團成員基本權利
(一)所有滄海歷史文化社社團成員一律平等,言論自由;
(二)通過符合本社《章程》規定的程式,討論和決定本社的重大事項;
(三)對社內的任何職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四)對滄海歷史文化社的工作有建議、批評、監督權利,並有權對本社的各項活動、工作提出質疑,要求有關人員給予答覆,亦可直接向指導老師提出;
(五)參加組織社團活動的權利;
(六)獲得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七)入社團自願、退社團需要走固定程式;
(八)由社團執行機構社長團發給社團成員證,及工作證;
(九)任何一級機構都無法直接剝奪社團成員的上述權利;
第四條社團成員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二)嚴格遵守本社團《章程》;
(三)執行本社團決議,認真完成本社團交給的任務;
(四)參與社團每次活動和準時參加例會;
(五)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六)自覺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及內涵;
(七)向本社團反映情況,為社團進步發展而努力;
(八)參加指導老師的講座、報告,進行文學創作和交流活動;
(九)必須保護歷史文化社的有關秘密,不得隨意發表有關評論;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社長團有權中止其工作
(一)無法與同部其他同事和睦相處,有意挑起事端;
(二)不能完成部長/社長/理事長布置的合理任務,不服從本部/社團工作安排;
(三)承諾的任務,無法完成,且沒有提供合理解釋;
(四)不能遵守社團的相關制度,產生了某種後果或惡劣影響的;
(五)其他違反有關紀律、情節嚴重的情況;
第六條社長、部長或幹事的退出和除名
(一)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社團:
(二)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同意並報備文秘部即可退出社團,同時取消社團成員資格:
(三)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名譽、觸犯法律的社團成員立即除名:
(四)不服從社團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各級執行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管理層的除名需要召開全體成員大會;
(一)
第五章社團機構職權、罷免條例
為明確部門職責,推動高效社團建設,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一條社團成員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訂滄海歷史文化社《章程》;
(二)選舉、任命和罷免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請求;
(三)決定增減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四)審議社團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社團活動事宜;
(六)決定其他大會認為應當決定的重大事宜;
(七)決定下一次大會召開時間,及其內容;
第二條社團各執行機構的職權
(一)執行社團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社團成員大會
(三)向社團成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醞釀社團成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上報社團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請求;
(六)領導本社團各自機構,及其下屬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本執行機構內其他重大事項;
(九)監督其他執行機構的運行情況,並及時匯報;
(十)配合其他執行機構完成各項任務,不得拖延、推遲;
第三條本社團的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心本社團工作;
(三)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四)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四條本社團社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檢查並監督社團成員大會、社團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社團開展對外交流工作,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檔;
(四)提名理事長的權利;
(五)社長具有一票否決權,若半數或以上反對,則重新討論;此時,社長仍有一票否決權;若再反對,繼續討論;以此類推;
(六)社長對理事會負責;
第五條理事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對內:統領、協調七部,負責社團活動的開展;
(二)對外:聯繫老師,學校,社聯,公關;
(三)理事長具有提名部長的權力;
(四)理事長對社長負責;
第六條部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開、主持、編寫、執行部門會議、活動計畫等;
(二)領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和活動;
(三)對部門成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四)參與決定社團各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五)參與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部門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七)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八)參與決定本部門內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部門組成
設社長、理事長,下設八個部門:文秘部、活動策劃部、學術研討部、對外交流部、文藝部、漢服部、社宣部、顧問團
各部門具體職能:
(一)社長:
a.全面主持本社工作,制定或審定社團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活動計畫,監督各部門和全體社員認真組織實施;
b.負責聯絡學院的院、部有關領導,協調院、部與社團之間關係;
c.定期對歷史文化社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並在社團工作例會作匯報;
d.組織換屆事宜;
e.對接社聯;
f.對接指導老師;
g.召開全員大會、召開部長例會、組織年度總結大會;
h.簽署各項規章制度,發放通知;
i.組織部門業務培訓;
j.組織章程修訂;
k.財務處理、監督等;
(二)理事長(副社長):
a.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有關事務;
b.主要負責每次具體活動的協調和對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c.協助社團對外聯絡工作;
d.培養接班人
e.對接社聯;
f.組織年度總結大會;
g.對接指導老師;
h.召開全員大會;
i.召開部長例會;
j.組織部門業務培訓;
l.財務處理等;
(三)外聯部:
a.負責與外校聯繫,把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活動引進,為其他各部門提供信息支持;
b.通過聯誼、交流等形式與社會各界建立廣泛的聯繫,增強社會各界對我社的了解;
c.加強與其他兄弟學校的交流與溝通,回復各兄弟學校的往來信函;
d.建立有關的信息檔案,廣泛從社會上蒐集資料,為其他部門的對外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e.負責加強與社會的接觸,與媒體的聯繫,爭取為我社各種大型活動拉贊助;
f.在對外拉贊助時,必須佩帶工作證,在和商家的交談中,要禮貌用語,舉止得當,態度誠懇;
g.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聯繫工作,包括聯繫嘉賓,製作,傳送,請柬,安排禮儀接待等工作;
h.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四)文秘部:
a.會議記錄、簽到考勤、保存及採購物資、社團賬目記錄;
b.人事檔案(人員登記及工作證發放);
c.會議監督,報備;
d.組織學習各種套用軟體,並編寫工作計畫;
e.組織活動總結的編寫;
f.借會議教室;
g.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五)漢服部:
a.收集漢服知識和最新漢服信息;
b.漢服資料的整理和保管;
c.以及活動照片的拍攝和處理;
d.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e.漢服類節目的排演等;
(六)文藝部:
a.吸納文藝人才 促進我社團文藝之花綻放;
b.創作並展示與歷史相關的歌曲、小品、話劇等作品;
c.聯繫外部社團交流節目;
d.社聯文統部報備節目;
e.工作證製作;
f.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七)社宣部:
a.負責具體對外宣傳與交流工作;
b.出展板、拉橫幅、拍攝活動照片;
c.編寫新聞稿件交至社聯社宣部;
d.與各兄弟組織、社團及其他單位交流合作;
e.管理社團微信,貼吧等交流工具;
f.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八)策劃部:
a.組織各種學術交流活動、及文藝、公益等活動;
b.活動前寫好策劃,申請場地及會場布置等,並具體實行;
c.活動結束做好善後工作;
d.協助處理換屆事宜;
e.社團電子文檔的備份;
f.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九)學術部:
a.組織各種學術研討;
b.負責研究性學習的事情;
c.引領我社團學術建設;
d.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等;
(十)顧問團:
a.收集同學各種建議;
b.容納往屆會員及聯繫特邀顧問;
c.並吸收經驗智慧,規劃社團的未來發展及定位;
d.設部長及幹事若干;
e.協助進行部門業務培訓;
f.監督財務等
第六章制度與會議要求條例
為規範會議,建立健全社團制度,提高我社團工作效率,根據社團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議的組成
(一)本社團會議召開的會議包括全體會員大會、部門會議和部長會議
(二)也包括特殊會議例如人員變動會議,臨時會議等
第二條會議類型
(一)工作會議
(二)總結會議
(三)活動動員會議
(四)人員變動會議
第三條會議召開
(一)全體會員大會:
a.社團全體成員大會由社長組織發起召開;
b.非正常會議需由部長以上提出方可召開;
c.社團全體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有效的會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占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
d.社團全體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次,並將大會決議公示並抄送指導老師;
(二)部門會議:
a.由各部門部長提出召開,時間定於每周二晚;
(三)部長會議:
a.由會長組織召開,參加成員是各部門部長,時間定於每周日晚;
第四條會議流程
(一)確定會議的時間、地點、人物、主題、目標;
(二)預定會議室及會議工具;
(三)會議的變更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時間地點等);
(四)會議要簽到(具體由文秘部負責);
(五)會議記錄監督;
(六)會議中控制進度;
(七)記錄會議的內容;
(八)總結會議的得失,改進會議的流程;
第五條成員自律
(一)成員應遵守學校學生各項規章制度,若因違紀受到各種處分者應自動辭職或者視為自動辭退;
(二)每次會議必備,工作牌,筆記本,筆
(三)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社團成員不得以社團名義在校內或校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四)作為滄海歷史文化社成員應樹立形象,工作應積極主動,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在自己負責的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並導致嚴重後果者或無工作實績者視情況自動辭職;
(五)任何成員不得以個人或團體名譽損害團體及學校利益,必須要有良好的集體意識;
(六)本社團成員因病或因事不能參加會議、活動,必須事先向有關負責人請假;
(七)無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勸其退會;無故缺席兩次或在全體大會上點名批評一次取消期末評優資格;無故缺席達五次以上視為自動退會;
第六條會議要求
(一)社團成員大會每學期兩次,時間為學期初、學期末,主要用於進行年度總結、獎項頒發、未來工作計畫報告等,社團成員必須在開會前十分鐘趕到開會現場,部長以上要求半小時之前;
(二)每次會議開始前,文秘部通報出勤情況,後才可開始會議
(三)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兩次視作缺席一次;
(四)普通會議由選派主持人主持;
(五)全員會議由社長主持;
(六)每次會議需要會議PPT,並拍照;
(七)會議開始後,參加會議成員必須把手機調為關機或震動狀態,以保持會議有序地進行;
(八)統一發放會議筆記本,不建議自己購買;
(九)每次會議必須認真完成會議記錄,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十)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為準(口頭請假無效);
(十一)在會議上,必須有序負責做出工作總結與計畫;
(十二)會議開始後,參加會議成員必須把手機調為關機或震動狀態,以保持會議有序地進行;
(十三)每次會議均由文秘部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所有請假遲到情況由文秘部整理並備案;妥善保存;
(十四)各種會議均按照本會議制度執行,如有違反,將提交會長嚴肅處理;
(十五)會議召開應保持會議室的整潔;
第七條會議監督
(一)文秘部負責每次會議的會議記錄、會場秩序,人員監督等職責
(二)每次會議記錄上交策劃部進行網盤備份
(三)每周部長例會通報會議出席情況並做分析
(四)每周部門例會通報部員出勤情況,並根據獎懲條例進行獎懲,結果通報文秘部。
第七章活動制度條例
第一條本社開展各種活動
(一)舉辦講座;
(二)開故事會;
(三)演講會;
(四)聯歡會;
(五)組織專題討論會;
(六)優秀作品交流會;
(七)書評影評;
(八)社會調查等;
(九)傳統節日活動;
(十)特殊紀念活動;
(十一)文藝晚會;
(十二)社團交流;
(十三)校級、社團級、省級比賽;
(十四)社團內部活動等;
第二條凡本社開展的全校以上等級活動,均需召開全體社員會議,
(一)在會上獲一致通過,並通過活動方案
(二)上報社聯策劃部和思政部指導老師
(三)批預算後開始執行活動方案
(四)開展活動後,參與人員寫好活動總結;
第三條各部門、各會員相互合作,不得互相推卸責任;
第八章換屆選舉條例
為了加強對社團的規範管理,人事任免的制度化、規範化,提高組織機構的穩定性,,提高滄海歷史文化社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充分調動學生社團幹部的積極性,更好的為學校建設貢獻一份力量,將按照“任賢唯才,能者居之”的原則,對負責社團工作的負責人進行聘用,規範本社團換屆程式,結合我社團實際情況,根據社團章程,特制訂本條例;
第一條本條例適用於所有換屆人員適用;
第二條應遵照章程的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完成換屆工作;
第三條學生社團第一負責人為協會會長(社團負責人),具體產生辦法如下:在社團成員中推選至少兩名候選人,同時,符合條件的社團成員也可自薦為候選人,社團召開換屆選舉大會,從候選人中民主選舉出一名第一負責人,報社團聯合會備案並授予聘書予以任命;社團第一負責人任期原則上為一年;
第四條第一負責人候選人資格
(一)具有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在校全日制學生;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道德水準;
(三)社團負責人必須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具有服務學生的意識和熱情,學習成績良好,能夠更多的為會員謀利益,對社團負責;
(四)熟悉社團的事務,同時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較強的綜合能力;
(五)工作踏實認真,成績顯著,積極帶領本社團配合社團聯合會各項活動(如出席會議、義務勞動等);
(六)學習勤奮,成績良好,能夠堅持學習工作兩手抓,並且兩手都硬者;
(七)能夠很好的完成學生社團聯合會安排的任務,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八)能經常提出有利於學生社團發展的建設性意見者;
(九)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勞,積極上進,有個人的建設性思想;工作積極肯乾,有奉獻精神,有一定工作成績,在該學生社團中有較高的威信;
第五條參加社團負責人換屆競選的會員需寫一份自薦文檔包括個人簡介、對本社團的建設性意見及以後的工作安排、計畫、打算等列印一併上交;
第六條換屆大會由所有部門及會員參加,與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開,選舉大會必須有顧問團成員出席,進行監督;
第七條選舉時候選人的得票數必須超過有效選票的二分之一方能當選,若第一輪選舉候選人得票數均未超過半數,應進行第二輪選舉;選舉時如出現問題,由出席的顧問團成員與學生社團原主要負責人商定解決辦法;
第八條社團主要幹部為除第一負責人外的其他幹部,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本社團的幹部產生辦法,重新產生主要幹部;
第九條社團產生新一屆領導機構後,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十條換屆選舉簡易程式
(一)到會會員簽到;
(二)主持人主持會議;
(三)社團選舉換屆大會上,前任第一負責人必須向全體會員匯報社團內部的制度建設情況,任期內社團活動總結,財務狀況等;
(四)候選人競選演講(並可由原負責人、會員、顧問團就本社團有關問題提問);
(五)簽到名單的人數發選票(並當場銷毀多餘選票);
(六)收票、唱票(由出席的顧問團成員負責監督進行並填寫計票單);因故未出席大會的會員視為自動放棄投票權,即不得委託他人代為投票;
(七)如果一次投票結果無效應根據出席的顧問團成員意見提供新的選舉辦法,重新進行選舉;,直至產生合法有效結果;
(八)公證:由出席大會的顧問團成員、指導老師公證選舉程式;
(九)新任負責人發表執政演講;
第十一條:社團領導班子選舉產生後,前任負責人必須在社團例會上當眾將社團財產移交新會長,財產包括:賬簿、社團資料、社團標誌物、物資清單等;換屆以後,社團新部門成員必須對社團的財產進行清查核實,發現財物有數目不符的情況,應及時上報顧問團;
第十二條:有以下行為之一者,採取免去社團負責人職務處理
(一)反黨反社會主義、組織煽動學生鬧事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犯下各種罪行者;
(二)惡意發展社團商業行為,以社團的名譽來牟取私利者;
(三)惡意違反校紀校規,受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四)內部管理不善,人事紊亂,且惡意無視社團聯合會、顧問團整改警告者;
(五)學習不求上進,有兩門及以上課程不及格者;
(六)工作只是紙上談兵,而沒有採取實際行動,沒有做出實際成績者;
(七)惡意搞個人主義者,只是為了個人的私利者;
(八)組織活動惡意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學生正常學習生活者;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社團第一負責人無法完成其任期,則自動由理事長接任其職權與物資。
(一)基本符合本條例第四條之規定;
(二)由社團第一負責人直接任命並通過內部民主同意;
(三)獲得顧問團批准後,開始承擔社團第一負責人的責任與義務;
(四)社團必須在換屆規定時間內召開換屆選舉大會;理事長職位在換屆大會後自動轉換為原職位;如理事長勝選社長則提名新的理事長
第十四條:如遇特殊情況,社團第一負責人可連任,但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十五條:本條例解釋權歸滄海歷史文化社顧問團;
第九章社團負責人管理條例
滄海歷史文化社顧問團本著對廣大社團會員高度負責的態度,為加強對社團負責人工作的管理,根據社團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指導老師有權對社團所有負責人進行任命、監督與罷免,並對社團運行機制調整;
第二條社團所有負責人應服從指導老師的領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指導老師產生牴觸情緒;
第三條社團負責人應按時參加部長例會,無故缺席3次或3次以上者免除負責人職務;
第四條社團負責人必須及時清點社團會費;
第五條社團財務管理混亂、社團物品保管不善,經發現後社團負責人無力挽救局面者,免除職務,同時追討損失;
第六條社團一個月內沒有任何活動(包括社團內部的例行活動),組織不力者,上報免除負責人職務;
第七條社團負責人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在本社團樹立威望,民眾基礎較差,經顧問團調查有1/3以上會員對社團負責人工作不滿意者,免除負責人職務;
第八條社團爭取社會資金,必須提前與指導老師與顧問團溝通,並說明資金使用情況,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免除職務等相關處分;
第九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滄海歷史文化社顧問團所有;
第十章考核及獎懲制度條例
第一條歷史文化社每學期對成員進行考核:
(一)考核內容
(二)稿件數量
(三)出勤情況
(四)工作認真程度
(五)工作完成情況
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定,離社時根據學生評定總評備案;
第二條獎勵條例
(一)歷史文化社每學期評選一次“優秀社員”,經各部推薦,思政部或團委批准並發榮譽證書;
(二)歷史文化社每學年評選一次“社團優秀工作者”,經過委員推薦,思政部或團委批准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條處罰條例
(一)每位成員每月必須寫稿獲觀後感及製作幻燈片,由興趣探討部負責登記備案,2個月不交者勸其退社;
(二)歷史文化社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次成員不得無故缺席,三次無故不到者,勸其退社,三次遲到累計一次曠到;
(三)社團組織要求參加的活動必須按時參加,無故曠到者按上條處理;
(四)社團經費支出需經過常委會討論決定,會長簽字支出;
(五)出現貪污,挪用公款情況,一律解除職務並上報指導老師,抄送顧問團,並公示
第十一章活動、場地條例
第一條校內大型活動若在大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門前通過社聯向團委申請
第二條普通會議、學術討論、文化交流由思政部老師向教務處借用多媒體教室
十月份
| 招新會議
| 1.每月傳統文化活動(需提前兩個月準備) 2.社團部門例會 3.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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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體成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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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11月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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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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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
| 舉辦11月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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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第一次集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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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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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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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講座(社團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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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聯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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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獎勵/懲戒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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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
| 年度總結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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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助理的選拔與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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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主持人、禮儀化妝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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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社團內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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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
| 準備下學期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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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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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備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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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
| 召開新學期第一次全體例會
| 1.每月傳統文化活動(需提前兩個月準備) 2.社團部門例會 3.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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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學期的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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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
| 部長助理的選拔與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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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的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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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歷史景點的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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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活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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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
| 部長會議幹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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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例會幹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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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準備好下一屆部長候選人的提名與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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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
| 開始準備社團換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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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工作文檔開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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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結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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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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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
| 匯報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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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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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下一屆管理層進行招新活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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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
| 新一屆領導層準備下學期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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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招新宣傳、文檔備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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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資產管理、使用條例
第一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第三條本社團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本社團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條本社團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條本社團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社團成員大會和團委的監督;
第八條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顧問團和指導老師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團成員公布;
第九條本社團換屆或更換社團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顧問團或社團的財務審計;
第十條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條會員在新加入社團時需要配備會議筆記本、工作牌,根據市場價格波動實際情況收取,統一使用支付寶收款,由各部長收取,並做好記錄,出現誤差由所在部門部長承擔;
第十二條所收取的十元左右的材料費用,專人保管,並且在完成社團換屆後退還給新任部長,中途退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
第十三條社長開存摺,支付寶,理事長存放密碼;取錢則要社長同時進行;正部長及以上幹部可以隨時過問、查看收支狀況;社長團部長例會公布賬單明細;
第十四條社團漢服以及其他物品屬社團公共所有,個人不得私吞;
第十五條如遇特殊情況,按照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個人漢服外借責任由個人承擔,但不能有損本社團利益;
第十三章社團的變更、註銷條例
第一條本屆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想顧問團詢問後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條本社團當屆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解散時,本屆可以自行解散,並報送顧問團;
第三條本屆社團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顧問團將令其強行註銷:
a.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嚴重觸犯校規校紀,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b.背離社團活動宗旨,影響惡劣;
c.連續兩個學期未進行正常活動;
d..社團出現其他應予解散的情形;
第四條本會因故必須終止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意見和理由,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上報其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五條社團的變更和註銷,應當在報批後的7個工作日內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第十四章附 則
第一條本《章程》經X年X月X日全體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條本《章程》的修改、審議、執行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三條本《章程》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條本《章程》需要全體成員簽名,簽名即代表同意本《章程》;
第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滄海歷史文化社顧問團;
第六條社團終止程式:本會因故必須終止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意見和理由,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七條本《章程》修改程式:本《章程》需修改時,由理事會提出修改條款,並說明理由,經全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指導老師具有一票否決制;
第八條本《章程》由各部門負責實施,文秘部負責監督實施情況,並做成報告,向指導老師,顧問團,理事會,全體成員通報監督情況,行使監督職責;
第九條本《章程》應對外公布;
滄海歷史文化社
2017年9月11日
成員簽名冊(簽字蓋章)
社徽
社團地點
歷任指導老師
第一任指導老師
趙朝霞:(2014.3-2017.6)女
指導獲得榮譽
《南信院十佳社團》
《南信院十佳社長》
《第三屆南京高校漢字國學大賽》 一等獎
指導活動
《思政部、院團委聯合舉辦“第二屆南京高校國學文化知識競賽》[1]
第二任指導老師
吳躍本:(2017.6-今) 男
指導獲得榮譽
暫無
指導活動
《2017.6.9南信院與南師大聯合舉辦非遺成人禮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