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是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為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進一步提升消費維權工作效能,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制度。

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進一步提升消費維權工作效能,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引領作用,經市政府同意,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在市政府領導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研究並推進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措施;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職責;協調解決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消費事件;整合消費維權社會資源,組織開展對消費侵權熱點和典型違法活動的治理,加強各部門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加強我市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傳普及力度;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工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衛計委、人民銀行滄州分行、質監局、文廣新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旅遊局、法制辦、網信辦、銀監局、郵政管理局、人大財經委、市中院、檢察院、公安局、環保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農牧局、菸草局、工商聯、消費者協會等3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市工商局為牽頭單位。
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聯席會議主持人,工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工商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是聯席會議的辦事機構,設在市工商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也是聯席會議的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託的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事項。研究審議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和專家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市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措施或提出建議;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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