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溴新斯的明。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適應症
重症肌無力、手術後功能性腸脹氣及尿瀦留。
規格
15mg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
(1)常用量,一次15mg,一日3次,重症肌無力的患者用量視病情而定;
(2)極量,一次30mg,一日100mg。
不良反應
本品可致藥疹,大劑量時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痛、腹瀉、流淚、流涎等,嚴重時可出現共濟失調、驚厥、昏迷、語言不清、焦慮不安、恐懼甚至心臟停搏等。
禁忌
1.對過敏體質者禁用。
2.癲癇、心絞痛、室性心動過速、機械性腸梗阻或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禁用。
注意事項
口服過量時,應洗胃、早期維持呼吸,並常規給予阿托品對抗之。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與去極化型肌松藥合用。
2.本品不宜與β受體阻斷劑合用。
3.某些能幹擾肌肉傳遞的藥物如奎尼丁,能使本品作用減弱,不宜合用。
藥物過量
過量時可導致膽鹼能危象,表現為大量出汗、大小便失禁、瞳孔縮小、睫狀肌痙攣、前額疼痛、心動過緩和其他類型的心率失常,亦可見低血壓、肌痙攣、肌無力、肌麻痹 、胸腔緊縮感及支氣管平滑肌痙攣。
藥理毒理
本品具有抗膽鹼酯酶作用,且能直接激動骨骼肌運動終板上的N2膽鹼受體,故對骨骼肌的作用較強.而對腺體、眼、心血管及支氣管平滑肌作用較弱,對胃腸道平滑肌可促進胃收縮和增加胃酸分泌,在食道明顯弛緩和擴張的病人,本品能有效地提高食道張力。本品可促進小腸、大腸,尤其是結腸的蠕動,促進內容物向下推進。
藥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差且不規則。口服達峰時間為1~3小時,平均血漿半衰期為0.87小時,生物利用度為1%~2%。在嬰兒和兒童中消除半衰期明顯較成人為短,但其治療作用持續時間未必明顯縮短。腎功能衰竭病人其半衰期明顯延長。本品既可被血漿中膽鹼酯酶水解,亦可在肝臟中代謝。用藥量的80%可在24小時內經尿排出。其中原形藥物占給藥量50%,15%以3-羥基苯-3-甲基銨的代謝物排出體外。本品血清蛋白結合率為15%~25%,但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很少。
貯藏
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