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溫州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成立於 2001 年 5 月 14 日,原址位於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裕達大廈,2002 年 10 月 8 日遷入現審批大樓辦公,位於溫州市鹿城區惠民路光明橋東首(郵編325000),建築面積 10039 平方米(實際可用面積6000餘平方米), 1 至 3 層為辦事大廳,4層為管理和會議用房,地下一層為車庫、食堂、設備用房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 外文名:無
- 成立時間: 2001 年 5 月 14 日
- 建築面積:10039 平方米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
機構概況
“中心”作為溫州市最大的審批服務綜合平台,承擔著規範審批行為,方便民眾辦事,提供優質公共產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職責。現有市發展改革(物價)、經貿、科技、安監、外經貿、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公安治安、財政、地稅、國稅、人民銀行、工商、建設、國土資源、規劃、房管、市政園林、環保、衛生、人防、林業、菸草專賣、質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水利、統計、國安、港航、運管、公路、氣象、水務、電業、電信、移動等 36 個部門(單位)、10箇中介機構及銀行,設視窗51個,652 項審批服務事項、近240 多名工作人員進駐中心,2009年辦件量達20.01萬件。“中心”通過整合審批資源,創新審批方式,形成了市場準入、招商選資項目審批、投資項目審批“一條龍”服務等三大審批流程。
“中心”在運行管理上,以 “ 真誠服務,高效便民 ” 為服務品牌,實行審批事項 “ 六公開 ” (審批內容、審批依據、申報材料、辦事程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和審批事項 “ 六件 ” (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補辦件、上報件、駁回件)分類法的管理,對進入“中心”的部門(單位)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實行一個視窗受理,一個視窗出件,一個視窗收費的 “ 一站式 ” 服務。“中心”網上審批工程於2006年11月建成並投入使用,開通入口網站 ,具備了網上諮詢、查詢、投訴、預審、申報以及表格下載、信息公開等功能,2008年實現了與全省電子監察系統的連線,起到了方便企業和民眾及監督的作用。“中心”正以打造高效服務平台為目標,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進一步推出便民提速舉措,積極推進品牌視窗建設,再塑服務型政府的新形象。2008年1月被省政府命名為“浙江省示範行政服務中心”,2010年1月被省紀委評為“全省效能建設創新創優先進典型單位”,2005至2009年連續分別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市文明單位(二年一評)、溫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先進單位(至2009年)及溫州市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本市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級政府各部門的行政審批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管;履行市發改委委託的涉及招投標綜合執法職能。
(四)負責進駐“中心”視窗單位行政審批工作和各行政監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情況的監督、協調和考核。
(五)負責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評審專家的評標行為進行監督、考核;負責牽頭組織對招標代理中介機構的考評。
(六)制訂有關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的管理規則和行政審批事項、公共資源交易的辦理流程;監督、指導審批事項無償代辦服務工作。
(七)受理和核實違反行政審批制度的投訴舉報;協調、督促各行政監管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出現的各種爭議、糾紛、舉報、投訴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八)負責公共資源交易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發布工作;負責對投標人信息庫的建設和管理。
(九)指導縣(市、區)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