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6月4日,省委編辦批覆同意,機構規格均為副縣級

2020年6月,入選2020年浙江省“最美環保人”(集體)候選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 辦公地址:溫州市學院中路237號
  • 機構規格副縣級
  • 成立依據: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
  • 隊長:汪紅所
職責,下步工作安排,榮譽記錄,

職責

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開展各相關領域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及核與輻射安全等方面的執法工作;負責承擔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甌江口、生態園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重大、複雜、新型和跨省、市、縣區域生態環境保護違法案件。負責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跨流域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稽查工作,承擔案件立案、調查取證環節等法制初審;負責生態環境污染舉報的受理、分派、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置和信息上報及有關應急預案修編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系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督考工作;依法承擔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下步工作安排

7月4日前
由五大領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舉行各領域執法隊的掛牌儀式。
7月10日前
完成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三定”規定的審核。
7月15日前
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人員全部到位。
7月底前
全面完成市級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榮譽記錄

2020年6月,入選2020年浙江省“最美環保人”(集體)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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