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起草有關海洋與漁業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市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二)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海洋發展戰略、海洋發展總體規劃、
海洋功能區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海洋利用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海域環境整治與修復規劃;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加強對全市海洋經濟重大決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協調以及政策措施落實的督促。
(三)承擔規範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監督管理國家和省級授權的海域使用,按規定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和海域界線的勘定與管理;參與審核和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以及開採海礦、海砂、海洋油氣、海上人工構築物設定和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按規定和職責分工負責海島使用管理,承擔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
(四)負責海洋環境、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發布海洋專項環境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抹驗轎、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責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工作;審核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協助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五)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局灶害預警報的責任。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工作,組織海洋監測觀測網路建設;組織制訂海洋災害風險區劃、海洋災害防禦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海洋防災應急預案,發布海洋災害預警報信息;指導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組織開展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六)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管理工作。實施轄區內的巡航監視,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負責全市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漁業產品質量檢驗,監督管理水產種苗;監督實施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蘭辨晚尋和技術標準;指導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和裝備管理;負責漁業無線電和漁船管理工作。
(七)負責漁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負責核發水產養殖、水產苗種生產等許可證;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和遠洋漁業開發活動;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工作;負責漁港、水產原(良)種場、水產品市場、
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的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
(八)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海洋與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負責海洋與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指導海洋與漁業教育及標乘再奔準化工作;負責海洋船祝幾樂與漁業的外事、外經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有關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利用工作,處理有關涉外事務。
(九)負責海洋與漁業產業的統計、信息工作,協助做好全市海洋經濟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各殃旋獄項規章制度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年度工作
目標責任制;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督辦、檔案、保密、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政務信息、後勤服務和對外宣傳工作;管理海洋與漁業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業技能鑑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漁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政策性檔案,組織擬訂全市海洋發展戰略、海洋發展總體規劃,協助市海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指導海洋與漁業執法監督檢查,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宜;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的培訓和乃照槓執法證件的核發工作。
(二)海域管理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
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和計畫管理;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行政轄區海域海底電纜、管道勘察鋪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及海礦、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海洋、海島和海岸帶資源調查;承擔海籍管理和海域勘界工作,指導無居民島嶼的開發與管理;參與審核並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協助編制並實施全市海洋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協助管理海洋科技成果登記、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及科技保密工作;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三)資源環境保護處(防災減災處)。制訂並實施全市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計畫;負責海洋與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選劃和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組織海洋和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組織海洋與漁業環境污損事件的應急監測、調查和有關行政協調處理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制訂陸源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防治海洋、海岸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工作;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災害防禦規劃,指導建設和管理全市海洋觀測預報網路,組織編制並實施防災減災
專項應急預案,承擔海洋觀測、預報、警報和評價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海洋
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指導開展海洋與漁業環境災害影響評估。
(四)漁業產業處。編制並實施全市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遠洋漁業等工作;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指導水產原(良)種場、
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審核種苗引進;編制並實施全市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漁機技術革新與節能工作;負責管理漁業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及科技保密工作;指導海洋與漁業經濟結構調整和漁村漁業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負責全市漁業生產統計及漁業災害評價與統計;指導全市漁港規劃的制定實施和漁港經濟區建設。
(五)漁政漁監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溫州漁港監督處、安全管理處)。研究制定全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計畫,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漁業資源保護區、禁漁區、禁漁期、休漁期管理和水生
野生動物保護;負責漁業資源增殖、人工魚礁管理;負責海事與漁事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航標管理,發布漁業航行警告和通告;負責組織協調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監督檢查,組織安全項目審核、實施及緊急事件指揮協調。
(六)行政審批處。負責制定和完善海洋與漁業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許可的相關規定、審批程式、工作制度等;負責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受理與行政審批和許可有關政策法規和辦件的諮詢;協助上級做好漁業職務船員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漁業職務船員考試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湯筱疏,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林傳平,男,1960年5月出生,浙江溫嶺人,中共黨員,1982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工程師。曾任溫州海洋漁業公司大隊長、副總工程師、副經理、黨委副書記,西非塞內加爾共和國漁業公司生產部經理,溫州市水產局副局長、黨委成員等職,現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負責政務、人事、計畫、財務、工會、信息宣傳、組織、黨群、幹部教育培訓、計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協助負責漁業無線電管理、漁業互保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海洋漁業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聯繫省
船東互保協會溫州辦事處。聯繫
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泰順縣水利局、泰順縣農業局。
陳海鵬,男,1964年01月出生,浙江玉環人,中共黨員,1987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講師。曾任溫州農校黨政辦公室主任(期間掛職泰順縣雪溪鄉黨委副書記),溫州市蔬菜科學研究所所長,溫州市農科院後勤開發處處長,溫州市農科院副院長(期間掛職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副縣長),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等職,現任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負責海洋經濟、海域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漁業防台救災等方面工作。分管海域管理處、資源環境保護處。聯繫溫州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聯繫洞頭縣海洋與漁業局、甌海區農林漁業局。
陳元武,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浙江瑞安人,中共黨員,1982年9月入伍,大學本科。曾任海軍37707部隊槍帆長、軍務參謀、副船長;37622部隊岸勤處助理員、副處長、處長;37591部隊岸勤部油運科科長、副部長;92740部隊主任;92910部隊後勤部戰勤處處長;現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負責安全生產(包括平安漁場、海上救助)、漁政漁港監督、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政策法規、漁業防台救災、漁船檢驗及人民武裝、國防動員等工作,分管漁政漁監處、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漁船檢驗處。聯繫
瑞安市海洋與漁業局、
鹿城區農林水利局。
孫有明,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大學學歷,浙江建德市人,中共黨員,1981年10月應徵入伍,曾任武警溫州公安邊防支隊平陽縣敖江邊防派出所所長,平陽公安邊防大隊副大隊長,樂清市公安邊防大隊大隊長,溫州市公安邊防支隊參謀長、副政委,台州市公安邊防支隊政委、支隊長等職,現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負責水產養殖、捕撈、水產品加工流通、外經、漁港建設、統計等方面工作。分管漁業產業處、行政審批處、漁業技術推廣站。聯繫市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聯繫平陽縣海洋與漁業局、
文成縣水利局。
楊星星,女,1957年06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5年03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曾任溫州市水產局海洋漁業處副處長,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業產業處處長等職,現任總工程師,協助負責科技、規劃等工作。負責漁業學會工作。聯繫省海洋水產養殖研究所、溫州海洋研究院。聯繫
永嘉縣農業局。
孔萬榮,男,1966年09月出生,浙江洞頭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曾任洞頭縣水產局辦公室副主任,洞頭縣鹿西鄉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洞頭縣水產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洞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洞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洞頭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市水產局辦公室主任等職,現任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負責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工作 。
陳成虎:副局長
(九)負責海洋與漁業產業的統計、信息工作,協助做好全市海洋經濟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年度工作
目標責任制;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機要、督辦、檔案、保密、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政務信息、後勤服務和對外宣傳工作;管理海洋與漁業事業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行業技能鑑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漁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政策性檔案,組織擬訂全市海洋發展戰略、海洋發展總體規劃,協助市海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指導海洋與漁業執法監督檢查,辦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宜;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證件的核發工作。
(二)海域管理處。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
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和計畫管理;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行政轄區海域海底電纜、管道勘察鋪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及海礦、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海洋、海島和海岸帶資源調查;承擔海籍管理和海域勘界工作,指導無居民島嶼的開發與管理;參與審核並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協助編制並實施全市海洋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協助管理海洋科技成果登記、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及科技保密工作;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三)資源環境保護處(防災減災處)。制訂並實施全市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計畫;負責海洋與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選劃和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組織海洋和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組織海洋與漁業環境污損事件的應急監測、調查和有關行政協調處理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制訂陸源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防治海洋、海岸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工作;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災害防禦規劃,指導建設和管理全市海洋觀測預報網路,組織編制並實施防災減災
專項應急預案,承擔海洋觀測、預報、警報和評價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海洋
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指導開展海洋與漁業環境災害影響評估。
(四)漁業產業處。編制並實施全市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遠洋漁業等工作;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指導水產原(良)種場、
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審核種苗引進;編制並實施全市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漁機技術革新與節能工作;負責管理漁業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及科技保密工作;指導海洋與漁業經濟結構調整和漁村漁業經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負責全市漁業生產統計及漁業災害評價與統計;指導全市漁港規劃的制定實施和漁港經濟區建設。
(五)漁政漁監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溫州漁港監督處、安全管理處)。研究制定全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計畫,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漁業資源保護區、禁漁區、禁漁期、休漁期管理和水生
野生動物保護;負責漁業資源增殖、人工魚礁管理;負責海事與漁事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航標管理,發布漁業航行警告和通告;負責組織協調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監督檢查,組織安全項目審核、實施及緊急事件指揮協調。
(六)行政審批處。負責制定和完善海洋與漁業行政審批項目和行政許可的相關規定、審批程式、工作制度等;負責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受理與行政審批和許可有關政策法規和辦件的諮詢;協助上級做好漁業職務船員培訓機構資質認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漁業職務船員考試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湯筱疏,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林傳平,男,1960年5月出生,浙江溫嶺人,中共黨員,1982年2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工程師。曾任溫州海洋漁業公司大隊長、副總工程師、副經理、黨委副書記,西非塞內加爾共和國漁業公司生產部經理,溫州市水產局副局長、黨委成員等職,現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負責政務、人事、計畫、財務、工會、信息宣傳、組織、黨群、幹部教育培訓、計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協助負責漁業無線電管理、漁業互保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海洋漁業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聯繫省
船東互保協會溫州辦事處。聯繫
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泰順縣水利局、泰順縣農業局。
陳海鵬,男,1964年01月出生,浙江玉環人,中共黨員,1987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講師。曾任溫州農校黨政辦公室主任(期間掛職泰順縣雪溪鄉黨委副書記),溫州市蔬菜科學研究所所長,溫州市農科院後勤開發處處長,溫州市農科院副院長(期間掛職新疆和田地區墨玉縣副縣長),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等職,現任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負責海洋經濟、海域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漁業防台救災等方面工作。分管海域管理處、資源環境保護處。聯繫溫州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聯繫洞頭縣海洋與漁業局、甌海區農林漁業局。
陳元武,男,1966年5月出生,漢族,浙江瑞安人,中共黨員,1982年9月入伍,大學本科。曾任海軍37707部隊槍帆長、軍務參謀、副船長;37622部隊岸勤處助理員、副處長、處長;37591部隊岸勤部油運科科長、副部長;92740部隊主任;92910部隊後勤部戰勤處處長;現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負責安全生產(包括平安漁場、海上救助)、漁政漁港監督、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政策法規、漁業防台救災、漁船檢驗及人民武裝、國防動員等工作,分管漁政漁監處、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漁船檢驗處。聯繫
瑞安市海洋與漁業局、
鹿城區農林水利局。
孫有明,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大學學歷,浙江建德市人,中共黨員,1981年10月應徵入伍,曾任武警溫州公安邊防支隊平陽縣敖江邊防派出所所長,平陽公安邊防大隊副大隊長,樂清市公安邊防大隊大隊長,溫州市公安邊防支隊參謀長、副政委,台州市公安邊防支隊政委、支隊長等職,現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負責水產養殖、捕撈、水產品加工流通、外經、漁港建設、統計等方面工作。分管漁業產業處、行政審批處、漁業技術推廣站。聯繫市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聯繫平陽縣海洋與漁業局、
文成縣水利局。
楊星星,女,1957年06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5年03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曾任溫州市水產局海洋漁業處副處長,溫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業產業處處長等職,現任總工程師,協助負責科技、規劃等工作。負責漁業學會工作。聯繫省海洋水產養殖研究所、溫州海洋研究院。聯繫
永嘉縣農業局。
孔萬榮,男,1966年09月出生,浙江洞頭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曾任洞頭縣水產局辦公室副主任,洞頭縣鹿西鄉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洞頭縣水產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洞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洞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洞頭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市水產局辦公室主任等職,現任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負責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工作 。
陳成虎: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