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名稱: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蒼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2011〕46號)精神,設立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縣海洋與漁業局是主管海洋與漁業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是蒼南縣人民政府主管海洋綜合管理與漁業工作的直屬機構,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和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
- 所在地:蒼南縣
- 郵政編碼:325802
- 直屬機構:蒼南縣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基本信息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海籍管理科、用海管理科、資源環境保護科(防災減災科)、漁業產業科、行政審批科六個職能科室;直屬有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國海監蒼南大隊、中華人民共和國蒼南漁港監督)、浙江漁業船舶檢驗局蒼南檢驗站、蒼南縣水產研究所(蒼南縣漁業技術推廣站)、蒼南縣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蒼南縣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蒼南縣海洋資源儲備中心六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配有執法船艇中國漁政33025、中國海監7055、中國漁政33403、中國漁政3341四艘,並有一支高素質、高水平、富有戰鬥力的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配備有比較先進的管理設備。 長期以來,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始終堅持“科技興海、依法治海、”、“科技興漁、依法治漁”,緊緊圍繞漁業生產指導、漁業資源保護、海洋綜合管理及漁業安全生產,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屢建戰功,確保了我縣海洋與漁業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郵政編碼:325802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管理、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職責;增加海域使用建設項目審核(即“海域直通車”管理工作)等職責。
(三)加強海洋事務綜合協調職責和海洋經濟建設的協調職責;加強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和應對特別重大、重大海洋災害應急指揮職責;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初級水產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水生生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責。
(二)增加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管理、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職責;增加海域使用建設項目審核(即“海域直通車”管理工作)等職責。
(三)加強海洋事務綜合協調職責和海洋經濟建設的協調職責;加強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和應對特別重大、重大海洋災害應急指揮職責;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初級水產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水生生物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制訂本縣海洋資源、漁業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組織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洋利用規劃、海洋與漁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與有關部門合作組織編制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實施對海洋的綜合管理,監督管理國家授權的海域使用,按規定實施海域使用證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依法監督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參與審批並監管海洋、海島(含無人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以及開採海礦、海砂、海洋油氣和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項目。
(三)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與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協助縣有關部門制訂陸源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防治海洋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以及漁業水域生態的環境保護工作;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海洋自然保護區以及漁業資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國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資源。
(四)實施轄區內巡航監視,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負責全縣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漁業產品質量檢驗,監督管理水產種苗;監督實施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和裝備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值物保護;負責漁業無線電和漁船管理工作。
(五)負責漁業行政管理,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縣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和遠洋漁業開發活動;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工作;負責漁港、水產原(良)種場、水產品市場、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的規劃、建設和申報工作;組織實施水生動值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全縣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
(六)研究制訂海洋與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負責海洋與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指導海洋與漁業教育及標準化工作,組織科技攻關和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
(七)負責海洋與漁業的外事、外經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有關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及外資利用工作,處理有關涉外事務。
(八)負責海洋經濟與漁業產業的統計、信息工作。
(九)負責和指導全縣海洋與漁業系統的職工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漁業行業協(學)會的業務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全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材料和檔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勞動工資、民眾團體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管理和職稱考試評審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項;負責全縣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本局的普法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漁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組織指導專業人才培養、交流和幹部職工教育工作;牽頭組織全局性綜合調研活動;負責會議組織、秘書、機要、督辦、檔案、保密、信訪、提案答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政務信息、後勤服務和對外宣傳工作;編制海洋與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局行政事業經費預算計畫及決算報告;監督管理減輕漁民負擔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審計工作;指導辦公自動化及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海洋管理科
制訂並實施全縣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許可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縣轄海域海底電纜、管道勘察鋪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及海砂開採的監督管理;負責海洋、海島和海岸海洋設施、海洋工程和其他海域開發活動的監視;負責全縣漁港建設、規劃和申報工作;參與審核並監督管理海洋、海島、海岸帶重大工程項目;承擔海域勘界工作,指導無人島的開發和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產業管理科
編制並實施全縣水產加工和流通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加工、流通、市場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參與水產加工業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魚粉生產許可的審核與監督管理;審核遠洋漁業企業資格和企業年審工作,審核遠洋漁業企業運回自捕水產品申報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的外經和外事工作;組織協調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和外資利用工作;協調水產品進出口貿易;負責宣傳涉外法律法規,調查處理涉外事件;指導和監督對外勞務合作項目;指導局屬企業體制改革和經濟指標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海洋與漁業發展計畫;草擬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國際鮮、活魚出口運輸漁船項目的申報和年審工作;組織有關科室共同開展項目管理和實施;編制並實施全縣海洋與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管理海洋與漁業科技成果的登記、申報、驗收鑑定、獎勵、交流、示範、推廣和科技產業化、產業標準化工作。
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授權和縣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貫徹執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依法履行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職能;組織實施全縣海域和漁業水域的巡航監視,負責檢查海域使用、海域傾廢情況,負責禁漁區、禁漁期等漁業資源保護制度的實施,負責實施水產野生動物的保護,依法查處海洋與漁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監督檢查漁業準入、持證捕撈、從事水產種苗生產及經銷;負責水產品質量、漁業無線電的執法檢查,參與對漁業修造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海域和漁業水域污染防治的執法檢查;負責漁港漁船安全執法檢查,配合參與漁業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漁事糾紛和漁業水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海上搶險救助,維持海洋和漁業生產秩序;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蒼南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
貫徹執行漁業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並實施全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全縣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漁船和船員有關證書的年審、核發和管理,負責捕撈許可證的核發與驗審,負責漁業船舶登記發證,負責漁船職務船員和漁民上崗培訓;負責漁業資源人工增殖放流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漁港費收等規費的徵收與管理;負責漁業保險和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漁業水上交通事故、漁事糾紛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報告,負責漁業水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漁港監督管理,參與漁港建設規劃論證,參與漁業碼頭、岸線使用審核,負責船舶進出漁港簽證、漁業航標管理,發布漁業航行警告和通告;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浙江漁業船舶檢驗局蒼南檢驗站
貫徹執行國家漁業船舶檢驗法規、有關國際公約和上級業務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轄區內漁業船舶檢驗工作的協調、指導及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木質漁業船舶的初次、營運檢驗發證工作;受理檢驗業務範圍內漁業船舶的公證檢驗業務;負責對全縣已通過認可的漁業修造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對漁業船廠資格論證申報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蒼南縣水產研究所(蒼南縣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
主要從事水產科研試驗,水產技術引進與推廣,病害防治,技術服務,專業、職業技能培訓,漁業技術推廣的規劃和技術推廣隊伍建設,漁藥和飼料質量檢測等。
漁業科
編制並實施全縣漁業產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縣水產養殖、捕撈等工作;指導漁業產品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組織水域養殖容量調查,編制海域養殖布局規劃;參與漁業資源保護、海洋捕撈許可管理;組織管理全縣水產養殖許可、水產苗種生產許可等工作;實施漁用飼料、藥物的監督管理;指導水產良種場、休閒漁業、現化化示範園區建設;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及種苗引進;制訂和實施遠洋漁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海洋與漁業項目的匯總、遴選和申報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全縣漁業信息網路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指導漁業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技改項目的立項、論證、報批、驗收工作;指導漁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業務工作;負責漁業技術培訓;負責全縣海洋經濟與漁業生產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縣海洋與漁業局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地理位置
地址:江濱路174~184號
蒼南縣海洋與漁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