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決策部署,紮實做好督察反饋的市區排水管網整治問題整改,根據《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浙建城發〔2019〕210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年)
- 發布單位:溫州市政府
- 整治時間: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一、總體目標
按照“系統謀劃、近遠結合、源頭整治和格線化整治協同推進”的總體原則,以更高質量、更高標準、更好效果開展新一輪排水管網提質增效行動,重點解決雨污合流、混接問題和污水“應收未收”問題,對排水管網“源頭問題”進行徹底整治,構建“雨污全分流、處理高效能、尾水再利用”的城鎮污水處理新格局。力爭2021年底市區污水處理廠進水COD濃度達到140mg/L;2022年底達到160mg/L,趕上全省平均水平;2023年底超過180mg/L,達到全省領先水平。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結果導向、最佳化考核引導機制。以污水處理廠進廠和格線片區COD、BOD濃度顯著提高作為考績指標,實行重點任務部門捆綁考績。最佳化制定年度考核賦分細則,將切實有效的治理措施作為重要賦分依據。
(二)堅持綜合施策、片區系統推進。突出系統治理,統籌片區格線、地上地下、岸上水下整體治理,以清水入河、污水入廠為核心。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多部門在同片區開展治理的協作機制,堅持廠、網、河、源一體化治理。
(三)堅持突出重點,服務民生解難題。全面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和水平,以解決突出問題為抓手,堅持精準施策、標本兼治,優先解決超低濃度格線片區和人民民眾關注的水環境改善等熱點問題,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四)堅持創新動能,注重政策引導。最佳化費價機制,落實政府責任,各方責任主體要研究制定多元化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項目資金來源可靠、規模充足,嚴防“半拉子工程”。拓寬投入渠道,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通過跨鎮街捆綁式做好項目整體打包、成片開展整治,引進品牌大公司建設,提高工程建設質量。
三、整治範圍
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省級產業集聚區範圍內的城鎮排水管網(不含洞頭區)。
四、整治時間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五、工作任務
(一)格線化推進排水管網排查檢測工作。以100個格線為單元,開展污水主管網摸排和評估工作,建立排水管網健康檔案,評估管段的修復指數,有針對性地建立雨污混接、錯接、漏接等問題清單和截流井、交匯井信息清單。在格線關鍵節點進行污染物濃度檢測,設定流量計、水質水壓監測儀、設備監控等線上設備,精確化掌握格線污水濃度變化,制定格線COD濃度梯度清單,為精準實施片區整治打下基礎。(牽頭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公用集團)
(二)格線化推進雨污合流等源頭問題整治。按照“優先排查、改造超低濃度片區”的要求,格線化全面推進雨污合流、混流和“污水應收未收”等源頭問題整治,徹底提高污水有效收集率;針對進水COD濃度低於200mg/L、BOD濃度低於100mg/L的污水處理廠,要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措施,穩步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優先補齊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管網等設施短板,消除設施空白;列入市、區兩級政府2年內計畫拆遷改造的區塊,要根據具體情況,加強廢棄排污口封堵,因地制宜建設臨時排污設施。(牽頭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公用集團)
(三)格線化推進排水管道質量問題整治。大力推進管道質量問題修復,在條件合適的片區,採用非開挖管道修復技術,減少排水管道整治對環境和交通的影響。按照輕重緩急的要求,以“提質”管網運行效率為主抓手,持續性、格線化推進排水管道質量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公用集團)
(四)格線化推進排水排污許可管理工作。以格線為單元,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排污、排水、取水許可申領管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執行,開展工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散亂污企業、小作坊雨污分流改造,確保源頭污水得到有效分流治理,重點排污單位得到實時線上監控。嚴格執行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制度,開展企事業單位內部、建築工地和小餐飲等雨污分流改造,加強新建管網接入審核管理。加強取水許可審批,全面依法實施取水許可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公用集團)
(五)截洪整治,清水入河不入網。整改有山水、河水和地下水流入污水管的片區管網,根據需求新建截洪溝,將清水收集排河,避免截洪溝與污水管混接,清水進入污水系統。全面釐清被封堵的雨水排放口上游管道存在雨污混接或截流設定不合理等問題,實施雨污分流整治,整治後打開封堵恢復雨水排放口功能,不得“以封代治”,確保上游雨水管道晴天無水流動、雨天無污水混入。(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溫州生態園管委會)
(六)建立整治後的管網規範化長效維養機制。各區三級排水管網整治完成後全面委託市公用集團排水公司維養,鼓勵封閉式小區、企事業單位等內部管網委託專業化維養,業務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道負責監管。市公用集團排水公司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從“一張圖看管網”提升到“一張圖管管網”,實施管網信息化、賬冊化管理;做好三級排水管網調查接收工作,同時努力提升自身管養水平,加強人員配備、技術力量培育,做好三級排水管網委託維養的能力儲備。(牽頭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公用集團,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
六、實施步驟
為保證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工作高質量完成,必須做到“排查精細、設計科學、施工可靠、驗收嚴格”,通過分段、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管道排查、整治提升等工作。科學制訂整治標準和技術要求,全面排查市區污水管網100個格線污水濃度情況(其中72個格線有三級管網,28個格線無三級管網),建立格線污水濃度梯度清單,深入研究形成整治清單,分批整治。市公用集團排水公司要加強28個無三級管網格線中一二級管網的排查整治。鼓勵各區自我加壓,加快推進整治進度,加大整治範圍,特別是對當年水質類別要求提升的站位要重點關注,優先開展市區省控、市控水質監測點位周邊或所在流域排水管網排查整治。
(一)2021年任務安排。
1.各區(省級產業集聚區)落實工作專班,細化工作職責,制訂區級排水管網提質增效新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全年完成22個格線片區整治,其中鹿城區7個、甌海區8個、龍灣區4個、浙南產業集聚區2個、甌江口產業集聚區1個。
2.三級管網按照時序清單委託市公用集團專業化養護,建立養護檔案,從日常維養中發現並列出問題清單,為下一年度整治提供參考意見。
3.考核格線目標值根據具體情況分類設定,年底前考核格線COD濃度連續兩月達到目標值視為考核合格;對當年度COD濃度提升低於40%的格線加重考核扣分力度。
(二)2022年任務安排。
1.深入研究形成項目清單,有序推進整治,全年完成37個格線片區整治,其中鹿城12個、甌海14個、龍灣7個、浙南產業集聚區4個,優先解決日常維養中發現的管網問題,保障已建管網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2. 各區(省級產業集聚區)應基於上一年的數據和研究,探索溫州污水管網COD、BOD濃度變化規律,確保各格線污水COD、BOD濃度不減低。
3.考核格線目標值根據具體情況分類設定,年底前考核格線COD濃度連續兩月達到目標值視為考核合格;對當年度COD濃度提升低於30%的格線加重考核扣分力度。
(三)2023年任務安排。
1.制訂年度整治清單,完成13個格線片區整治,其中鹿城4個、甌海5個、龍灣3個、浙南產業集聚區1個,完成排水管網提質增效整治工作。
2.全面組織排水管網整治成效驗收,開展查漏補缺,對整治過程中一些遺漏的點進行梳理整治,確保各片區污水COD、BOD濃度顯著提高。
3.考核格線目標值根據具體情況分類設定,年底前考核格線COD濃度連續兩月達到目標值視為考核合格;對當年度COD濃度提升低於20%的網重考核扣分力度。
(四)各區(省級產業集聚區)要把牢排水管網“源頭問題”徹底整治方向,對考核格線進行持續、深入的排查和整治,保障考核格線年度任務全達標、當年未列入考核的格線污水濃度不下降,2023年底格線COD濃度初始值小於100mg/L,應提升到200mg/L;COD濃度初始值大於100mg/L,應提升到250mg/L。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完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強化責任落實,溫州市區排水管網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區排水管網整治攻堅行動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核等工作。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是各自轄區內排水管網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排水管網整治工作,形成市、區兩級聯動的工作機制。該項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區政府、省級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考績內容。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狠抓落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照轄區目標任務,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和季度目標,逐級分解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進排水管網整治工作。
(二)加強項目管理。各地根據整治要求編制年度項目計畫方案,每年初向市整治辦申報組織審查,市整治辦要建立專家庫,組建專家諮詢團隊,組織專家參與各區項目的方案評審,從源頭進行把關,確定方案可行性和投資合理性,再由各地落實安排項目,逐步推進。各地要改進建設方式方法,改變過去“以鎮街為主體”的建設模式,引進品牌大公司建設,提高工程建設質量,通過跨鎮街捆綁式做好項目整體打包、成片開展整治。
(三)加強質量管控。排查要精細化,科學運用COD 水質調查、管道檢測與評估等手段提高排查質量。設計要科學化,樹立設計終身責任制意識。以溫州設計集團為依託,建立設計第三方審查機制,統一設計標準,嚴控設計質量。施工要可靠化,樹立施工質量終生責任意識,建立施工質量過程控制機制。驗收要嚴格化,市整治辦牽頭,會同各區住建、綜合行政執法、屬地街道、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成員建立聯合驗收小組,嚴把驗收質量關。
(四)強化督查考核。各地各單位應建立完善檢查督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施行“一月一督查一通報”,重點對整治工作組織、進度、質量、成效等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督查,發現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行動遲緩、進度滯後的,予以通報批評。對自我加壓加大整治數量、提前完成整治任務的予以考績加分,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推進工作、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在項目水質提升驗收完成後,市整治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專家對整治完成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區考績和市級財政資金“以獎代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