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工作職能:協助社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內部各處室及與直屬單位的工作關係;負責社機關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和勸永店信息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接待和基建等工作。
政治工作處 責任人:蘇美綠
工作職能:負責社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的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社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
紀檢監察、
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市供銷社黨委的日常工作。
財會處(社有資產管理處) 責任人:朱軍鴿
工作職能:負責市供銷社的財務管理,資金使用;負責市本級社有資產營運的監管與審計工作;對全市社有資產的管理情況實行監督;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
業務處 責任人:葉紹寬
工作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資商品和農產品購銷政策;指導政策性業務的行業管理和特種行業的管理;指導本系統扶貧、安全、抗洪救災、市場、工業、科技、外經貿、醫藥、連鎖經營等業務工作;承擔對市級示範險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殖大戶申請貸款擔保的審查核准工作、並監管資金使用情況;指導歸口管理的集體企業工作。
合作經濟指導處(農合聯秘書處) 責任人兼秘書長:張鵬飛;。工作職能:指導和推進系統內的農業產婆趨業化經營;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合作經濟發展和基層供銷社的組織建設;指導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的建設和開放辦社工作;維護下級社的合法權益;負責市農合聯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責任人、專職跨酷影副書記:張三峰
工作職責:做好黨委會議、黨委民主生活會議的記錄工作;協助並承辦市社黨委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供銷社系統開展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協助黨委開展文明機關創建工作,指導幫助所屬單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視窗)創建工作;負責市社機關離退休人員和企業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老幹部學習參觀、體檢、療養、慰問等日常工作;負責市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秘書處工作。
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鑽糠懂2、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其所辦企業4、專業合作社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5、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6、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興辦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的發展。
7、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市農信擔保有限公司,承擔對市級示範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殖大戶申請貸款擔保的審查核准工作,並監管資金使用情況;8、代表本級聯合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9、行使市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農合聯工作職責:各級“農合聯”承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牽頭協調、宣傳引導、服務指導等職能,承擔經濟性、協調性、服務性方面事務。主要職能任務是:
1、宣傳貫徹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參與黨和政府農戲束辨村政策的制訂;提出農村合作經濟組舉頁駝乘織發展規劃建議,指導農村合作照紙斷乘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2、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分析農村合作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並向黨委、政府提出引導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指導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
3、密切與會員的關係,暢通溝通渠道,提供公共關係協調服務,爭取政策支持;代表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黨委、政府反映會員和廣大農民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有關農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4、為會員提供生產、技術、銷售、信息、融資、培訓等方面服務,組織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科研單位等加強聯合與合作,開展國內外合作經濟交流活動。
5、宣傳普及合作經濟有關知識,增強農民合作意識,引導培育發展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提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實力和競爭力。
6、引導會員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現代農業,發展推廣加工、保鮮、貯藏等農產品深加工技術,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實現創業富民、創新強農。
7、為協助落實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公開、透明用好各項扶持資金,提供信息諮詢和監督服務。
8、開展會員誠信服務評定,及時總結、表彰、宣傳、推廣先進典型。
9、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代表本區域參加上級“農合聯”組織和相關活動。
10、依法加強會產管理。
11、承辦黨委、政府和市委農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農合聯工作職責:各級“農合聯”承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牽頭協調、宣傳引導、服務指導等職能,承擔經濟性、協調性、服務性方面事務。主要職能任務是:
1、宣傳貫徹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參與黨和政府農村政策的制訂;提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建議,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2、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分析農村合作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並向黨委、政府提出引導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指導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
3、密切與會員的關係,暢通溝通渠道,提供公共關係協調服務,爭取政策支持;代表並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黨委、政府反映會員和廣大農民的意見和要求,提出有關農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4、為會員提供生產、技術、銷售、信息、融資、培訓等方面服務,組織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科研單位等加強聯合與合作,開展國內外合作經濟交流活動。
5、宣傳普及合作經濟有關知識,增強農民合作意識,引導培育發展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提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實力和競爭力。
6、引導會員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現代農業,發展推廣加工、保鮮、貯藏等農產品深加工技術,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實現創業富民、創新強農。
7、為協助落實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措施,公開、透明用好各項扶持資金,提供信息諮詢和監督服務。
8、開展會員誠信服務評定,及時總結、表彰、宣傳、推廣先進典型。
9、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代表本區域參加上級“農合聯”組織和相關活動。
10、依法加強會產管理。
11、承辦黨委、政府和市委農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