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行政級別: 
  • 機構屬性
  • 現任領導林清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分工,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和人員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幹部考察任免、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黨務日常工作、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心理健康關愛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制定全局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要點和計畫。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局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有關綜合行政執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和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
負責對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訴訟、賠償以及行政強制提請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報表統計工作。承擔市綜合行政執法協調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職責許可權劃分,協調業務主管部門研究解決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問題。指導開展聯合執法工作,指導解決行政執法中突出問題。指導行政執法職責梳理工作。
(四)督察稽查科(掛黨風廉政室牌子)。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督察工作。擬訂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隊伍建設考核辦法的擬訂和實施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稽查工作。負責民眾信訪工作。負責市政府直線電話交辦事項處理。負責行政執法隊伍的行風建設。
(五)綜合執法一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全市範圍內市容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
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市容管理(咪錶)的中長期規劃。承擔指導、監督、考評全市市容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市區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等專項規劃。參與編制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組織各類創建、鞏固活動的相關工作。負責局職能範圍內各類事項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綜合執法二科。負責全市範圍內城鄉規劃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七)綜合執法三科。負責全市範圍內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
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轉運調度、消納和消納處置場及市區城市建築垃圾(泥漿)消納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和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監督全市環境衛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執法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深化和完善全市綜合行政執法,牽頭提出最佳化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建議,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承擔行業監管主體責任,依法制定行業監管規範、標準並及時抄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各環節相關工作,確保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接轉有序。負責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相關領域的業務指導。
 2、關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五個領域的執法
市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所屬領域行政執法。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領域間和領域內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調。
 3、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由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後、竣工規劃核實前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違法建設工程的依法查處以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竣工規劃核實後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其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作為竣工規劃核實的依據之一。

行政編制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處主任1名;股級職數8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林清福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金鋒、繆宏勇、陳青鴻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江能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溫嶺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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