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湯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2年4月,2010年4月調整為政府工作組成部門,正科級規格,人員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6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理位置:湯陰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湯陰縣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成立於2004年10月,正股級規格,人員編制10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隸屬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
湯陰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於2007年8月,正股級規格,人員編制15人,股級領導職數3名,隸屬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縣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及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工作和各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按照分工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險源監控及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4、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零售許可證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協助省、市負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相關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職責,依法組織實施相關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負責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5、承擔工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協助上級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6、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依法參加、協調一般傷亡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調查處理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
7、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8、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9、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10、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申報、推廣和技術示範工作。
11、指導協調和監督監察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2、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13、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政務信息、行政後勤、紀檢、保衛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有關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有關安全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配合上級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協助局支部做好局機關黨務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股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全縣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安全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地質、建築施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零售許可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依法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查處和安全教育的督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3、綜合股
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聯繫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通報全縣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依法綜合監督檢查工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規範檔案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協助上級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依法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查處和安全教育的督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4、工商貿企業安全監察股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貿易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查處和安全教育的督查工作。依法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察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石油、燃氣、醫藥、危險化學品(含各企業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協助上級做好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全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評價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指導協調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查處和安全教育的督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指導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職責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
6、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全縣範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
7、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負責全縣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負責監督、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統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發出應急救援命令;統一指揮、協調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組織協調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
依法督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分析預測重大、特大事故風險、及進發布預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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