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百舸,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益陽市赫山區人,大學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益陽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輯。
2017年7月,益陽市紀委對益陽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總編湯百舸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百舸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益陽市赫山區
- 出生日期:196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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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科科長,益陽市人民政府經濟研究室主任,益陽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南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益陽市廣電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等職務。
2011年12月任益陽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
2015年03月任益陽日報社總編輯。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5月9日,益陽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輯湯百舸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審查
2017年7月,據湖南省紀委網站訊息,經益陽市委批准,益陽市紀委對益陽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總編湯百舸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湯百舸擔任益陽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濫發津貼、補貼;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組織全員創收,利用職權占用公共資源,獲取廣告業務提成,數額較大,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較嚴重後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權,以占用報社宣傳費、廣告費充抵個人住房裝修款等方式侵吞公款,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湯百舸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益陽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益陽市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湯百舸開除黨籍、行政撤職(降為科員)處分;收繳其違紀違規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