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湯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湯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湯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湯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湯旺縣沿河路88號旅遊接待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和指導全縣文化藝術、體育和旅遊工作。
(二)貫徹推進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和公共服務體系、基層文化體制建設,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
(三)貫徹執行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旅遊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規劃、年度計畫、人才培訓計畫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協調全縣公共文化事業和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和提高,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發展;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工作;負責全縣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監督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及打擊、查處文物非法犯罪活動及文物保護安全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縣旅遊業開發建設和旅遊業綜合協調。組織規劃開發全縣旅遊資源,指導全縣景區、景點建設,發展旅遊產業;負責全縣旅遊規劃編制,旅遊項目策劃、開發工作;負責旅遊資源調查統計、市場開發,培育和發展旅遊市場;負責統籌推進旅遊信息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全縣A級景區、星級旅飯店和旅行社的旅遊市場活動監督管理和旅遊安全監管工作,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
(六)統籌規劃全縣體育事業發展。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加強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組織協調民眾性體育活動、體育競賽和業餘訓練;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負責文化、廣電、體育、旅遊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機關政務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檔案、會務、保密、信訪、信息、材料綜合、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人才和幹部管理及職工培訓工作。
(二)文化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管理文化市場、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文物、旅遊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本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監督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及打擊、查處文物非法犯罪活動及文物保護安全監管工作
負責網路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電影放映、美術品經營等文化產品、文化服務的各類許可的年審初驗工作。
負責對全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性場所的監控,查處網咖、網上文化產品傳播和網上文化服務等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查處營業性演出、歌舞娛樂、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和美術品市場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查處網路遊戲、動漫遊戲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傳送和播放電影電視行為,查處低俗、違禁影視文藝節目,查處盜版侵權行為。負責查處文物保護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全區旅遊市場及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區域內的旅遊企業提高服務質量。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轄區境內的文物的收藏、徵集、追剿、徵購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縣境內的文物古蹟、歷史文化遺址保護的推薦、公布和縣(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
負責對轄區內涉及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遺址、歷史文化遺蹟、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區的建設項目,進行依法監管和前期調查、勘探。
(三)體育股。
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研究擬定地方體育工作的政策規定和發展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推進並組織實施體育改革,研究制定全縣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指導轄區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貫徹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統籌規劃全區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旅遊股
職責: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旅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縣綜合性旅遊行政法規、規章的擬定及執行檢查工作。負責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和開發旅遊市場,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境內外促銷活動;負責全縣旅遊諮詢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業的招商引資、會展工作。
負責區域內旅遊景點專項開發規劃的初審;制定全縣旅遊工作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區域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規範初評工作;協調區域內旅遊文明景點示範單位的推薦工作及旅遊資源普查工作。
(五)文化廣電股
職責: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和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廣電工作。負責推進全縣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和公共服務體系、基層文化體制建設,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貫徹執行全縣文化藝術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規劃、年度計畫、人才培訓計畫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全縣公共文化事業和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推進城鄉文化藝術普及和提高,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發展;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工作;負責全縣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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