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區科工貿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赤坎區科工貿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赤坎區科工貿和信息化局,是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赤坎區科工貿和信息化局
  • 隸屬: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的有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計畫、措施等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區重大科技計畫(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
(五)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承擔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相關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六)負責全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七)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推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八)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人才管理服務相關工作。
(九)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
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相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牽頭負責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十二)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三)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的措施,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措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七)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協調推進國家、省、市及區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十八)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助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套用和管理創新。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商務管理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
(二十)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二十一)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二十二)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
(二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二十四)擬訂並組織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外)、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五)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二十七)參與研究擬訂本區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措施。承擔本區與港澳台經貿合作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外資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二十八)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二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區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的巨觀管理,不再直接具體管理項目,交由專業管理機構承接。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3.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工業、信息化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4.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三十一)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許可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實施全區鹽業行政執法工作。區科工貿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區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計生、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以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統籌局綜合性重要綜合材料。協助黨建相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創新股。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計畫,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
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科技創新強區重大建議,擬訂全區科技創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承擔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和全區創新調查、科技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計畫等工作。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措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擬訂區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計畫,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安全生產等民生科技領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措施,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科技創新的建議,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全區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科技產業股。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的相關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各類科學技術獎勵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生產力促進機構工作。承擔全區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項目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全區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中小企業股。負責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和融資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民營(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民營經濟和監測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民營(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組織對民營(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推進各類金融機構擴大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和融資渠道,促進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民營(中小)企業。承擔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和重要會議的協調工作。
擬訂中小企業發展和服務體系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推動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組織實施“專精特新”、高成長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協調解決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其他事項。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業技改股。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承擔重點工業企業情況綜合工作和製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工作,牽頭負責企業情況數據採集、統計、分析報告。擬訂工業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推動工業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
組織擬訂裝備工業、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等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分析相關行業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協調推動相關行業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技術改造及投資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投資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和備案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技術改造項目招標工作。指導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經濟、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協助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的有關工作。
貫徹實施省產業轉移、產業共建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措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信息產業股。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制訂信息化套用促進規範性檔案。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套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路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組織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相關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及套用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內貿管理股。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依法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外)、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對內經貿交流合作。牽頭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規範性檔案。指導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措施。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擬訂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套用。促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推進流通標準化。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制訂全區商貿物流業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聯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指導並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建設,參與協助全區商務系統電子政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場統計、分析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對外貿易股。負責牽頭制訂對外貿易發展和國際市場開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對外貿易促進政策、指導協調全區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最佳化對外貿易發展環境。調整對外貿易商品結構,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指導、協調、推進外貿品牌建設工作。做好外貿進出口企業運行監測及分析工作。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管理機電產品進口目錄。
參與研究擬訂本區促進外商投資戰略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措施。參與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加工貿易進出口和統計工作。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工作。擬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陳偉冰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梁偉棟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分管科技工作。負責對接市科技局,以及負責鄉村振興方面的有關工作。
黎建忠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工業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對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以及掃黑除惡、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工作。
黃曉賢黨組成員、副局長:暫不分工(休產假)。
麥景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商務和辦公室工作。負責對接市商務局,以及中央巡視、環保巡查、創文鞏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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