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2015年4月28日,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三次會議。會議聽取了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和通過了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決議(草案);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湛江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情況的報告,審議和通過了相關審議意見(草案);聽取了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建議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和通過了相關審議意見(草案);對南柳河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評議;審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5年4月28日 
  • 主持人:高永元、伍文興 
會議內容,出席領導,列席領導,

會議內容

會議聽取了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和通過了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決議(草案),湛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現有代表481名,聽取了市政府關於湛江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和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草案);聽取了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建議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於對湛江市檢察機關開展檢察建議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審議和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對湛江市檢察機關開展檢察建議工作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草案);對南柳河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評議,評議結果滿意29票,基本滿意6票,不滿意0票。
會議審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任命朱雲生為湛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萬春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任命羅勇峰、侯英梟、陳孟彬、吳春蕾、鐘斯寧、陳小媚為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免去陸四海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職務,免去譚智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撤銷唐文表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撤銷陳國富、覃明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出席領導

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鄭日強,副主任高永元、劉忠芳、伍文興、曹興,秘書長劉平出席會議。

列席領導

市政府秘書長黃杰,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廖萬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黎明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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