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陰發〔2011〕6號)和縣委辦、政府辦《關於印發〈湘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湘陰辦發〔2011〕12號)檔案精神,設立湘陰縣物價局,為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陰縣物價局
- 等級:正科級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 主要職責:擬定縣管商品價格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地方性規章;擬定全縣價格政策和重大價格改革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與使用。
(三)依法組織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費用的監審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四)擬定縣管商品價格、服務收費的定價目錄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對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的監管;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審批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服務項目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規範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
(五)管理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對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時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六)按照許可權分工,擬定通過價格和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籌措資金進行監管;參與擬定稅費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涉及價格和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
(七)指導全縣價格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商品、服務價格和各類收費中的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依法組織定價聽證和價格專家論證。
(八)負責涉案物和涉稅財物價格鑑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價格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價區間、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的價格及收費協調銜接工作;負責價格公示、價格自律、價格誠信、價格信息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推行明碼標價。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物價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組會議記錄;承擔安全、信訪、督查、統計、保密、接待、後勤服務、財物財產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物、財產的監審;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編制全縣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組織價格理論與政策研究;承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和價費集體審批會議議題收集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起草有關文字材料;承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價格形勢分析和預測;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承擔價格網站、新聞發布、價格宣傳、普法教育等工作;指導價格監測工作。
(二)收費管理股
組織實施《湖南省行政事業收費管理條例》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事業收費的政策和法規;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承擔行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培訓班收費管理工作;承擔教育收費服務價格和各類學校培訓收費監管工作;管理中國小課本和教輔資料印張價格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落實縣委、縣政府清費、治亂、減負的具體工作;承擔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房價格及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房屋重置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城市供水(含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費用收費標準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有線電視、郵政延伸服務、金融證券、垃圾處理、環衛有償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機動車停放服務、電信資費等公用事業的價格管理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收費許可證》年檢年審工作。
(三)商品價格股
承擔電力價格及其附加和電力價內外基金的監管工作;承擔電力輔助服務、延伸服務、電力工程等與電力相關的價費監管;承擔成品油、民用燃氣、水利工程供水、農業排灌用水、民用爆破器材、鹽、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價格和公路客運票價、公交票價、城市計程車起步價、路(橋、渡)車輛通行費管理工作;負責大宗農產品價格預警與調控;承擔藥品、醫用材料、臨床用血及血液製品、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等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醫療廢物處置收費管理工作;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的評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承擔遊覽參觀點門票和運載工具及景區講解員服務收費的價格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直屬機構
價格監督檢查局
(1)、負責全縣物價檢查監督工作,依法認真監督各類收費單位、生產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價格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在全縣範圍內經常組織開展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醫藥價格、醫療收費、教育收費、涉農收費及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檢查;組織全縣物價大檢查和節日市場物價檢查,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各項專項檢查;
(2)、配合收費股、商價股等股室的工作,尤其是辦證、年檢年審、批費及定價工作,及時搞好檢查工作督促;
(3)、圍繞人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突擊性檢查;
(4)、做好檢查案卷的整理、歸檔工作;
(5)、協助商價股評審“物價信得過單位”工作;
(6)、積極做好“12358”價格舉報的受理及政策諮詢服務,及時查處價格舉報案件,做到結案率、回復率100%。
價格認證中心
(1)、負責全縣價格諮詢並當好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顧問;
(2)、負責“四物”評估及鑑定、仲裁等服務工作,為其他價格證明提供中介服務;
(3)、負責交通事故、車物定損中心工作,搞好交通事故損失鑑定;
(4)、負責房產、地產價格評估、保險財產損失評估及資信評估、銀行抵押物價等評估工作;
(5)、在市局統一部署下,落實省、市交辦的信息、刊物的征訂和收費、發行工作,完成網路入戶工作任務。
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1)、主要負責事業性、專項性、服務性收費的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
(2)、負責建築安裝、房地產轉讓出租、經營性文化、體育保健和娛樂行業、旅館業、運營車輛及汔車的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
(3)、負責外地駐湘企業的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
(4)、負責市場管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政策性上調時價格基金的徵收;
(5)、負責經縣政府批准的其他項目等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
(6)、負責搞好各代征單位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