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現有幹部職工877名,負責湘西州7縣1市1區以及州直地方稅收征管。自組建以來,該局文明建設成果豐碩:2002年榮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稱號;2004年榮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雙文明建設標兵單位”稱號;2005年榮獲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國文明單位”稱號;2007年榮獲共青團中央、國家民委、全國青聯授予的“全國民族青年團結進步先進集體”稱號;2008年榮獲全國總工會授予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
機構概況,征管範圍,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湘西州地稅局始終堅持地方稅收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治稅理念,通過推進科技化、精細化稅收管理,促進全州地稅收入規模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迅速增長,由1994年的9787萬元增長到2007年的7.57億元,2010年全州地稅系統共組織入庫各項收入131387萬元,占年計畫107.94%,同比增收26049萬元,增長24.73%。,為地方政府提供了財力保障。同時,長期以來積極利用國家支持西部開發、扶持老少邊窮地區發展、支持下崗職工再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為納稅人減負,累計減免地方各稅1.3億元,以實際行動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推動湘西脫貧致富。
湘西州地稅局把納稅人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標尺,以規範管理為主線,轉變執法理念,健全執法監督體系,構建“廉潔高效、管理規範、充滿活力、團結和諧”的模範樣板機關,打造“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地稅文明之師,連續三年榮獲“納稅人最滿意單位”稱號,實現了服務與管理的雙贏。

征管範圍

湘西州地稅局擔負湘西自治州範圍內15500平方公里7縣1市1開發區(吉首市、花垣縣、鳳凰縣、永順縣、瀘溪縣、古丈縣、保靖縣、龍山縣、湘西吉鳳經濟開發區)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湘西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4、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
5、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8、負責制定本地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12個,正科級。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入口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其他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涉稅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案件;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流轉稅科(國際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菸葉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貨物運輸稅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跨境納稅人”的管理和國際稅收協定、協定的執行;負責情報交換、非居民稅收監管、售付匯管理、反避稅等國際稅務事項的組織實施。
4、財產和行為稅科
組織實施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和彙算清繳;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6、規費科
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全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等費(金)的徵收(代征、代收)管理及費改稅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對有關費(金)征管政策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費(金)的納費評估、費源管理;編制各費(金)的年度計畫;指導各費(金)的日常管理;參與有關費(金)的征納輔導、諮詢服務、費(金)法律救濟。
7、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所)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擬訂具體操作辦法;起草稅收徵收管理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總體規劃並擬訂全州實施方案,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管理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個體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發票管理和稅控器具推廣套用工作。
8、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落實納稅服務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9、收入規劃核算科
編制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10、財務管理科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的辦法和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稅務經費、裝備和資產管理;編報審核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撥付;負責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落實政府採購規章制度;承擔系統服裝發放工作。
11、人事教育科
擬訂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縣、市、區局領導班子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系統貫徹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承擔有關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2、思想政治工作科(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等工作;承擔系統文明創建、競賽和評比表彰等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二)省局派駐機構2個。
1、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駐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監察室,正科級。
協助同級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全州地稅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對違紀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
2、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駐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審計科,正科級。
負責全州地稅系統的財務、經費、基建和稅收執法等專項審計;組織實施對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前審計。
(三)直屬行政機構2個。
1、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局),副處級。
主要職責是:負責州以上行政、企事業單位地方各稅(費)的徵收管理;負責交通重點建設工程稅收的徵收管理;提供納稅服務,承擔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省級收入的管理、檢查和指導;指導和協調全州大型企業地方稅收管理。
2、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加掛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牌子),副處級。
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全州地稅系統稅務稽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管理和考核全州地稅系統稽查工作;負責指揮和督辦全州地稅系統稽查局查辦的大要案件;負責全州地稅系統計畫檢查、專案檢查的組織實施,以及全州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舉報;行使地稅稽查執法權,組織查處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負責打擊發票涉稅違法活動;負責全州地稅系統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
(四)直屬事業機構3個。
1、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後勤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擬訂相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會務保障、行政接待、辦公物品採購、綜合治理、治安防範、車輛管理和物業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2、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信息中心,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總體規劃和全州地稅系統實施方案的擬訂;負責信息設備管理;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3、湘西自治州地方稅務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與國稅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全州地稅系統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報名、註冊登記初審上報、業務培訓、年檢工作;負責初審、報批稅務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註冊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執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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