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區醫療保障局

湘潭市雨湖區醫療保障局

湘潭市雨湖區醫療保障局是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譚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雨湖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湘潭市雨湖區韶山西路197號 
  • 所屬部門: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譚敏(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許可權範圍內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許可權範圍內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全市統一制定的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區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全區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許可權範圍內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省統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許可權範圍內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全市統一制定的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推進區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許可權範圍內制定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醫藥服務行為和醫藥服務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的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離休幹部醫療統籌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組織實施全市統一制定的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許可權範圍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退休醫療保障政策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許可權範圍內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城鄉醫療救助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省統一制定的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並落實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準入退出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許可權範圍內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醫藥價格改革;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材料和有關製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評定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制定全區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方案和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目錄。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交易活動。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監督管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醫藥服務行為和醫藥服務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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