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省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與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組織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的政策、規範、標準等。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區保健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中西醫並重方針,組織實施區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事業持續發展。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開展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工作重要檔案;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機要保密、信息、信訪、文書檔案、文印、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反恐、反邪教、掃黑除惡等工作。制定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人事、勞資、人員編制的管理,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入口網站管理、輿情監測應對等工作,負責信息收集、審核及報送工作。負責指導衛健系統各黨支部黨建工作。
(二)財務股。承擔局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對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三)基層衛生健康股(體制改革股)。擬訂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區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承擔全區基本藥物實施過程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承辦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疾病控制和婦幼健康股(應急辦)。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組織實施精神衛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免疫規劃;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測評估工作;督促指導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省、市的部署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標準跟蹤管理,並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給予指導、解答;承擔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學調查。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醫政醫管股(中醫股)。組織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的政策、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重點專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督促實施公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和糾風工作;指導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組織保健對象的預防保健和醫療救治工作;安排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貫徹執行《中醫藥法》等中醫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服務的全面監管;承擔全區中醫藥科研工作管理、人才隊伍培養、適宜技術推廣、重點項目監管、單驗秘方收集整理、中醫藥文化傳承、行業統計信息匯總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管理規範和行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機構及衛生技術人員準入事項;指導中醫醫院醫療糾紛的調處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和巨觀指導中藥事業與產業發展。提出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草案,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監督實驗室生物安全;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承擔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
(六)法制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股)。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執法案件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聽證、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普法、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等相關工作;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股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視窗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健康雨湖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七)愛衛股。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工作;負責農戶改廁技術指導;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全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術指導。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疾病防治、醫療照護、心裡健康與關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