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湘潭市雨湖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湘潭市雨湖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是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陳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雨湖區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
  • 辦公地址:雨湖區中山路街道雞公嘴二號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有關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活動,指導、落實全區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相關產業對外合作和交流,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三)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育產業發展。
(四)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領域、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六)指導基層文化站的建設與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開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參與組織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七)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負責全區文藝演出、文化娛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文化藝術品經營活動等行政審批。
(九)協調指導全區文物業務工作、安全防範工作,指導全區文物安全責任落實。承擔全國、省級、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和確定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十)負責監管全區廣播電視機構及其業務活動,協調組織、推動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負責衛星電視監管工作。
(十一)積極推動全民健身計畫,協調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二)統籌協調全區體育事業和競技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和省、市、區級體育競賽;協同教育部門開展學校體育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業餘體育訓練,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建設。
(十三)依法管理全區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
(十四)培養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人才,加快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區文物管理股)。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檔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文物安全防範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文物資源資產保護利用。組織指導全區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
(二)公共文化體育股。扶持文藝團體,推動各類藝術品種發展。指導群文工作。協調、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藝活動。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群藝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廣播電視有線傳輸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區域內體育行業的發展。監督、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和省、市級、區級體育競賽。
(三)文化市場管理股(加掛審批服務股)。對文旅廣體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服務質量提升。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等市場綜合執法及協助大案要案的查處,協助處理執法爭議案件。按照授權範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
(四)文化旅遊產業股。指導和促進文旅廣體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區域文化產業園區、重大項目、基地建設。承擔全區文旅廣體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區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旅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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