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鄉鎮企業局的主要職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湖南省發展鄉鎮企業若干規定》,負責對全市鄉鎮企業(不含工業企業,下同)進行規劃和指導,依照有關政策和法律維護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慌鄉鎮企業及農村第三產業的有關政策,指導鄉鎮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等。
湘潭市鄉鎮企業局(湘潭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主要職責: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湖南省發展鄉鎮企業若干規定》,負責對全市鄉鎮企業(不含工業企業,下同)進行規劃和指導,依照有關政策和法律維護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②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發慌鄉鎮企業及農村第三產業的有關政策,指導鄉鎮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③研究提出來全市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負責做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協調、管理與服務工作。④指導農業產業化企業加強企業管理、經營管理、資產評估工作;組織全市鄉鎮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與信息工作,分析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⑤引導農業產業化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及地區間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業產業化企業技術改造和外向型經濟發展;大力推動農業產業化企業的科技進步,積極推廣和套用新產品、新技術。⑥開展對農業產業化企業的人才引進、教育培訓、信息管理和質量標準等工作。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政府扶持鄉鎮企業及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⑧承辦市人民政府、市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