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區財政局

基本概況,工作職能,

基本概況

湘潭市岳塘區財政局是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依法理財,制定有關財政規範性管理制度辦法;指導全區財政工作;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政策和改革方案、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政府與企業的財政政策,落實經濟社會發展的財政政策。
(二)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加強預算管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受區人民政府的委託,承擔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資金。
(四)制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監督和經辦區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
(六)承擔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制定地方金融市場管理的政策、制度。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
(八)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擬訂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及相關制度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九)負責本局許可權內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組織辦理、發證等具體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 十一)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區本級預算績效管理;負責區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的評審工作;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負責區本級並指導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三)負責全區的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配合省財政廳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
(十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指導協調全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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