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湖州市行政中心1號樓411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點湖州市行政中心1號樓411室
  • 內設機構:辦公室、宗教處、綜合處
  • 職能: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
  • 局長:沈火江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決議;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具體政策,對有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監督;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幹部的培養、舉薦工作。
(三)研究民族宗教文化、藝術、衛生、教育、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
(四)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
(五)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六)協助省民宗委調查了解我市散雜居少數民族有關人權、婦女、兒童狀況。
(七)負責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八)協助縣、區人民政府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指導縣、區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門的業務工作。
(九)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引導、促進宗教在政策和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統戰、民族宗教部門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宗教處
工作職責
依法管理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方面的業務工作和場所;制訂全市宗教教職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上層人士;幫助和指導市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宗教界人士的選拔、培養和教育工作,參與考察和推薦工作;協助搞好宗教團體換屆,提出政治安排和實職安排名單;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負責處理有關突發性事件;審核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掌握我市宗教動態和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或建議;負責有關宗教出國(境)具體事宜。
綜合處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和民族宗教政策的綜合性研究,協調、組織統戰部門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門的調研活動;協助審讀和審核涉及民族、宗教政策問題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制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族宗教工作的宣傳;研究民族宗教在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和語言文字、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擔參加全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事項;辦理民族成份識別和更改工作。<!--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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