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湖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05年3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為湖州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現有監管範圍內國有企業33家。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產權管理處、改革發展處、統計考核處等5個職能處室和派駐機構監察室1個,直屬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市國有資產財務管理辦公室(審計稽查中心)、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市市場發展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The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Huzhou City
  • 單位地址:湖州市紅豐路589號
  • 內設機構:5個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工作動態,單位地址,

機構職責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法律、法規、政策,研究制訂我市經營性、部分事業類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營運的制度和辦法。
(三)制訂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戰略規劃和發展目標,指導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產權制度改革。
(四)管理、選派和更換國有資產監管企業的董事、監事和財務總監。
(五)指導監管對象清產核資,制定各類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指標,考核國有資產營運機構、控股企業的營運業績,依照有關規定決定對各營運機構、控股企業國有產權代表的獎懲。
(六)審核、決定、批准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變更等重大事項。重大項目報市政府批准。
(七)負責經營性、部分事業類經營性國有資產日常基礎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國有產權交易。負責國有資產收益收繳,並對國有資產收益進行預算管理。
(八)負責對縣、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資委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委機關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安全、財務、後勤、信訪、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性工作的督辦和各處室之間的綜合協調;負責委機關綜合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二)政治處(掛“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監事會工作處”牌子)
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董事會和監事會工作等方面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管理出資企業的領導人員,提出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事任免、獎懲建議;負責出資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年度、任期考核;負責出資企業領導人員出國(境)政審;負責國有企業後備領導人員隊伍建設。
(三)產權管理處(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提出有關國有資產產權管理的意見,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或備案,以及重大資產評估項目專家評審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審計中介機構的選擇管理工作;審批所監管企業註冊資本金增減變動、產權轉讓、資產處置等事項;監督和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審核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性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管理工作。
(四)改革發展處
提出全市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推進布局和結構調整;擬訂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規劃;審核所監管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國有企業設立的審批;負責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發行債券、改制、上市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等方案的審核和審批;負責審核批准所監管企業公司章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統計考核處(掛“湖州市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國有資產統計分析;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和企業績效評價;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建議草案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信息發布;擬訂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意見;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風險抵押金的監繳、管理和清算工作;組織實施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其他事項

(一)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市國資委根據市政府授權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不得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各有關企業應自覺接受市國資委對國有資產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
(二)依法授權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事項。
1.將監督所監管企業的財務、指導所監管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調查處理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管理財務總監等工作交由湖州市國有資產財務管理辦公室(湖州市國有資產審計稽查中心)承擔。
2.將收繳國有資本收益、管理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股權、管理與處置受託範圍內的資產等工作交由湖州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承擔。
3.將組織協調市本級市場的培育、建設、發展以及管理、服務工作交由湖州市市場發展中心承擔。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工作動態

省國資委主任陳正興來我市調研
2012年10月30至31日,省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陳正興帶領委有關處室負責人,專程到湖州市及德清縣調研指導國資國企工作。陳正興與分別聽取了我委和德清縣國資局的工作匯報,還實地考察了兩地的國有企業。副市長劉芸,委主任、黨委書記孔培康等陪同調研。
在調研座談時,陳正興充分肯定我湖州市和德清縣近年來國資國企工作所取得的成績。他認為湖州市、縣兩級黨委、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國資監管工作,湖州市所轄的各縣(市)均成立了國資監管機構,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覆蓋面較廣,並積極探索完善了監管制度,各項工作富有特色,很有力度。
陳正興指出,自黨的十六大確定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來,黨中央始終堅持發展壯大國有經濟不動搖,不斷推動國有企業做大做強。這是我國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增強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和基礎。同時,做大做強國有企業,也是確保我國經濟穩定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保障。無論是發展國計民生產業,還是國防建設、履行社會責任,都必須堅持發展國有企業。
陳正興強調,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提出的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工作思路,進一步統一思想,按照“大國資”的理念抓工作、謀發展。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仍較嚴峻,國有經濟發展的壓力較大,國資監管也面臨許多新問題。各級國資監管機構既要做好過緊日子的準備,更要關注、關心和幫助國有企業發展,努力做大國資、做強國企。要切實加強與央企、省企的合作,特別是推進省、市、縣三級國資的合作。要不斷完善國有企業考核激勵機制,選好企業班子用好人。要強化國有企業資產財務和生產經營風險控制,加強投資和併購等環節的監管,確保國有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在談到縣級國資監管工作時,陳正興指出,縣級國資監管工作首先是要有機構管,同時要發揮國有資產的作用,確保不流失。他希望縣級國資監管機構要研究落實縣級經營性國資的保值增值責任,充分利用有限的國有財力選好項目、企業,促進縣級實體經濟的發展。要發揮國有資本對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縣級國資監管部門要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加強項目的風險防範。要關注和切實管好、利用好資源性的國有資產,如水資源、土地、旅遊資源等。要研究國有企業引導其他類型經濟發展的途徑,增強國有企業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和控制力。

單位地址

湖州市紅豐路5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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