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中共湖口縣委辦公室 湖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湖辦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湖口縣海正陽光北路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目標、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工業產業政策的監督執行。
(四)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主管全縣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負責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項;協調菸草專營管理工作;負責國防和軍工行業管理及軍民融合產業推進,承擔民爆器材、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推進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製造業創新中心、工業強基、高端裝備製造業等工程建設,指導推進科技創新、科技服務,提升工業設計等服務型製造業發展;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及方向;指導推動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七)承擔全縣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工業領域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八)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等國家、省、市促進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協調,擬訂全縣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省、市、縣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九)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建議;協調推進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十)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不含縣國資委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消費發展。
(十二)按照規定許可權,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負責全縣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縣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指導協調通信行業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
(十五)負責國家、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將原縣中小企業局職責,整體劃入縣工信局;將原縣鹽業公司(鹽務局)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工信局。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監管方面: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發展。
人才工作方面:在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日常性人才工作,推進產業研究平台建設,對全縣經營管理人才實行建檔跟蹤服務,推薦人才申報各項人才工程。
生態環境工作方面:負責督促指導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承擔綠色工廠培育工作;按照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工信部門要求參與配合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領導分工

周小勻 主持縣工信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高 彥 分管招商、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綜合業務等工作。
謝洪濤 分管經濟運行、技改創新、企業申規、工業固投及信息化等工作。
周愛月 分管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化工企業出清、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等工作。
葛利友  張青鄉劉瑞村駐村第一書記
周斯敏 協管物資總公司等工作。
柳 軍 協管黨建、老協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相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組織信息編報、年鑑、縣誌編撰工作;組織協調局內綜合性調研活動;負責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負責全局改革的綜合協調;承擔機關副科級以下幹部出國(境)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縣委人才辦,承擔工業企業人才的引進和人才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承擔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工業領域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訂近期運行調控目標、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建議;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縣工業考評獎勵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工信領域產業升級、技術改造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牽頭對接上級工業考評相關工作。
(三)綜合業務股。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負責節能監察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促進工業企業開展清潔化生產;負責工業企業技改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相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負責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工作,負責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推薦評選及企業家協會的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工業運輸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重要物資和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全縣工業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及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專項,負責國家、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產業研究院的預審轉報工作;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推動產學研相結合,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示範基地建設;促進工業設計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四)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承擔石化、有色、冶金、建材、紡織、裝備、船舶、輕工、食品等行業管理工作;主管全縣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負責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省級和國家級產業基地申報工作;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監督管理,辦理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項,培育、指導行業協會和行業組織的發展;協調菸草專營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新型牆材、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擬訂軍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共享;承擔軍工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相關證照的申報,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信息管理股(行政許可服務股)。負責統籌協調全縣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信息產品製造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縣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負責指導協調通信行業和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參與監督工業和信息化政府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光伏產業、軟體業和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培育和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系統裝備、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無線電、信息化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對接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承擔本部門公共服務、“放管服”等方面的工作。
(六)中小企業股。負責制定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擬訂促進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各級各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推薦、審核、監督和使用工作,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態勢;承擔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開展創品牌、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指導、規範為非公有制經濟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和協會工作;組織誠信企業評定和配合搞好非公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和登記備案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和處置風險,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
機關黨群組織按照有關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工信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6名。

其他事項

縣工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湖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湖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獲得九江市抗疫先進集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