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九江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0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廬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辦發〔2019〕1號)精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九江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並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汪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Lushan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汪喬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九江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工業產業政策的監督執行。
(四)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推進行業技術基礎、智慧財產權、質量品牌管理,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業行業發展穩定。承擔輕化建材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農藥生產的監督管理。協調菸草專營管理工作。負責軍民融合產業推進。承擔民爆器材、船舶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組織推進企業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推進智慧型製造、綠色製造、製造業創新中心、工業強基、高端裝備製造業等工程建設,指導推進科技創新、科技服務,提升工業設計等服務型製造業發展。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提出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承擔對全市工業園區的指導服務、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園區的考核、評比工作。負責產業基地和重點產業集群的扶持培育和評估認定。負責組織指導特色產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和數位化園區建設。
(七)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及方向。指導推動企業採用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升級改造,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審核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承擔全市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工業領域規定許可權內投資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九江市促進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協調,擬訂全市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省、九江市、廬山市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建議。協調推進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十一)建立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最佳化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不含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信息消費發展。
(十三)按照規定許可權,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發展。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負責全市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負責指導協調通信行業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提出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的年度預算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基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意見,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資金使用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
(十六)負責國家、省、九江市對口部門用於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國家、省、九江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七)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將原市中小企業局職責,整體劃入市工信局。按鹽業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規定承擔鹽業行政管理職責。

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監管方面
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發展。
人才工作方面
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業企業高端人才的引進工作,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九江市創業類和企業經營管理類人才項目。
生態環境工作方面
負責督促指導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承擔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的培育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工信部門要求參與配合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股)。負責相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統一組織協調,組織實施許可權內行政許可事項和政務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科技信息股。負責組織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備案審批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核投資項目的預審、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建設。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統計分析和重點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全市工業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及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國家、省、九江市工信領域產業升級、技術改造等專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監督工業行業和信息化政府財政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擬訂推進產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國家、省級、九江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產業研究院的培育認定的預審轉報工作。
推動企業產品創新、質量管理創新和品牌創新發展,指導提升工業和信息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推動產學研相結合,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示範基地建設。促進工業設計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組織擬訂工業領域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光伏產業、軟體業等新興產業的培育和行業管理工作。組織省級和國家級產業基地申報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
組織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工作。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統籌協調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信息產品製造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通信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推動信息技術套用。
負責指導協調通信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擬定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
(三)經濟運行股。負責擬定近期運行調控目標、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建議。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市經濟考評中的工業考評工作。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承擔工業企業人才的引進和人才項目的申報評審,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市級企業領軍人物和優秀企業家的推薦遴選及企業家協會的業務管理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幫助工業企業融資。協調菸草專營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工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參與主管領域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對全市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建設、重點產業集群等相關項目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園區發展考核、評比工作。
(四)中小企業發展股(融資擔保股、非公有制經濟服務股)。貫徹落實國家、省、九江市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擬定促進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國家、省、九江市、廬山市各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推薦、審核、監督和使用工作。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態勢。承擔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
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創品牌、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和登記備案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和處置風險,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綜合協調、指導、服務。指導、規範為非公有制經濟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和協會工作。依法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平台,組織誠信企業評定和配合搞好非公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五)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九江市關於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及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規劃,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承擔石化、有色、冶金、建材、輕工、紡織、食品、裝備、船舶、民爆器材等行業管理工作。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培育、指導行業協會和行業組織的發展。負責節能監察、新型牆材、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信息化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促進工業企業開展清潔化生產。負責工業企業技改項目的節能評審工作。負責相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工信局行政編制9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5名。

現任領導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汪喬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雁康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廖璨
廬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查啟明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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