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高等巡警學堂
- 地點:湖南
- 時間:1905年7月
- 主辦人:湖南巡撫端方
湖南高等巡警學堂,前身是光緒三十一年六月(1905年7月),湖南巡撫端方主持創辦的湖南警官學堂。該校通過考試擇優錄取員紳學士,共舉辦4期,300餘名畢業學生均分別委為各府、州、縣警務長,也有的任省城內外各區段區巡官。光緒三十四年九月(1908年10月),改名為湖南高等巡警學堂,面向社會招生。第一期招收各縣廩、增、附生和中學堂畢業生120名,學制3年。開設中國現行法制大要、各國刑法大綱、大清違警律、行政法、大清律、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各種警察章程、英語等23門課程。由端撰為監督,校址設在長沙登隆街里仁巷。學生畢業後,根據考試成績給予不同文憑,並按文憑分別任用,對成績最下等者只給予修業文憑。民國元年(1912年),又改名為湖南全省高等巡警學校,招收中學畢業生入學,學制3年。附設官佐一、二班和水警科一班,均一年畢業。共招收學生500餘名。民國5年(1916)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