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是2022年12月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9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工信科技〔2022〕561號
     
各市州工信局,有關企業: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我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我廳制定了《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2月9日

辦法全文

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我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工信部、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以下簡稱“標桿企業”)是指我省製造業中智慧財產權數量密集、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紮實、智慧財產權運用成效突出、規模和效益良好、具有重要示範引領作用且通過省認定的企業。
    第三條  標桿企業認定遵循公開透明、科學嚴謹、優中選優的原則。
    第四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負責標桿企業的指導、認定和管理等相關工作。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市州工信局”)負責本區域標桿企業的初審、推薦並配合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省內註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經營業績、綜合效益良好,近三年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在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無重大責任事故。
    (三)技術創新能力突出,建有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台,上一年度企業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3%。
    (四)智慧財產權基礎工作紮實,智慧財產權組織機構健全和規章制度完備,智慧財產權工作對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
    (五)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高,企業專利布局合理,核心專利技術達到國家或同行業先進水平。智慧財產權擁有數量15件以上(其中,近三年通過自主研發授權發明專利1件以上),並維持為有效狀態。
    (六)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明顯,企業智慧財產權在其主導產品上得以套用。品牌產品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於30%。
    (七)近3年智慧財產權轉讓許可、質押融資或產學研用協同等有效運用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不少於1件。
     
第三章 認定程式
    第六條  根據年度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自願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提出申請並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
    第七條  市州工信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擇優向省工信廳推薦。
    第八條  省工信廳組織有關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組織答辯或實地考察。
    第九條  省工信廳根據專家評審情況開展綜合審核,結合各地區和不同行業特點,提出擬認定名單並在省工信廳入口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合格後,省工信廳發文公布並授牌。
     
第四章 管理與推廣
    第十條  標桿企業認定工作每年組織一次。
    第十一條  省工信廳對標桿企業在技術創新、質量品牌建設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二條  鼓勵工業企業在標桿企業開展現場對標活動。標桿企業要為開展標桿學習和對標行動創造條件,提供支持。鼓勵工業企業在學習標桿企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智慧財產權培訓、對標達標等工作,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省工信廳對標桿企業實施動態管理,每三年進行一次複評。對複評不符合條件或發生質量、安全、環保、誠信等方面重大責任事故的,取消稱號並公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屬檔案: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評價指標體系
    附屬檔案
     
湖南省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
評價指標體系
     
    製造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評價主要從智慧財產權管理、智慧財產權創造、智慧財產權運用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四方面進行評價,並設有加分項。標桿企業評價得分需在80分以上,原則上對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綠色創建示範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智慧財產權運用標桿企業評價指標
內容
要點
分值
智慧財產權管理
企業高層重視智慧財產權,制定並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情況。
5
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機構和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5
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投入情況,包括人員配備、智慧財產權經費情況。
10
智慧財產權創造
企業智慧財產權擁有情況,包括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創新獲得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各類智慧財產權數量。
10
近三年專利申請情況。
5
近三年專利授權情況。
5
智慧財產權運用
企業智慧財產權布局及科研立項或技術引進中專利信息利用或專利導航情況。
10
專利技術實施及產業化情況。
10
企業智慧財產權協同運用情況,包括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研發創造智慧財產權、轉化推廣技術創新成果,開展智慧財產權交叉許可等情況。
10
智慧財產權商業運營情況,包括企業將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投資入股、併購等商業化運作情況。
10
主導或參與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情況。
3
品牌建設情況。
7
智慧財產權保護
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情況。
5
智慧財產權糾紛維權應對情況。
5
加分項
1、獲評國家或省級智慧財產權示範或優勢企業。
2、獲得的國家級和省級智慧財產權工作獎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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