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在1994.01.12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01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1月12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在1994.01.12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南省排污費徵收管理辦法》在1994.01.12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排污費的徵收管理,促進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生產經營者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治理污染,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湖南省實施〈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辦法》是2003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引言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8號)《湖南省實施〈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辦法》已經2003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代省長 周伯華 ...
1 契稅暫行條例湖南省施行細則 (府財農字第1561號)2 湖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暫行條例 (湘政發[1981]111號)3 湖南省禁絕鴉片煙毒條例 (湘政發[1982]88號)4 湖南省徵收排污費和污染環境罰款 (湘政發[1983]11號)實施辦法5 湖南省社會團體、私人辦學暫行辦 (湘政發[1983]94號)...
管理工作。第九條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實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1〕27號)檔案規定,《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湘政發〔1997〕23號)、《湖南省防洪保全資金徵收管理辦法》(湘政發〔2001〕31號)予以廢止。
第二十七條 對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除按國家規定加倍徵收超標準排污費外,由環境保護部門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或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業關閉。責令中央在湘單位停業關閉須報國務院批准。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採用土法提煉砷製品和硫磺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非法生產的產品和...
12、“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湖南省城市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小校(不含所屬經濟實體)交納垃圾、糞便清運處理費確有困難的,由城市環衛部門視情減免。 13、“城市建設規劃費”〔96〕湘價房字第21號檔案規定:中國小、託兒所、幼稚園的教學用房、學生集體宿舍免徵。
市城市防洪主管部門參與市本級水利建設基金的監督檢查。對應收不收、應繳不繳或侵占、截留、挪用水利建設基金的,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2)《湖南省實施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23、放射性防護設施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 24、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 25、放射性核素排放量的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2、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組織制訂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畫;參與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和管理的有關工作。3、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 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
貫徹落實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制度和辦法;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算草案,組織國有資產預算執行;負責資源價款的徵收和管理;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
(一)嘉禾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設局長1名。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參與研究擬定全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市本級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資源)收益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