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湖南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保留省知識產權局牌子。2018年10月29日成立。

現任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向曙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Hunan Provincial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成立時間:2018年10月29日 
  • 行政級別:正廳級 
  • 現任領導:向曙光 
簡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附則,所獲榮譽,

簡介

2018年10月29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省政府副省長何報翔為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揭牌並講話。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13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市場監管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保留省知識產權局牌子。

主要職責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省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省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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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省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
(十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八)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湖南省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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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守安全監管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源發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省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投訴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省公安廳有關職責分工
省市場監管局與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1)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省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
(2)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省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省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省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省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省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
4、與長沙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
(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
(2)長沙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湖南省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長沙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省市場監管局通報,省市場監管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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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長沙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省市場監管局通報。省市場監管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省市場監管局向長沙海關通報,由長沙海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5、與省藥品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藥品監管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處。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執法稽查局。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省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以及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案件。指導協調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打擊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的工作。
(五)登記註冊局(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省本級和指導全省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省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並指導市縣相關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負責在省市場監管局登記註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反壟斷局。擬訂反壟斷的具體制度措施,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壟斷案件。負責組織指導全省菸草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反壟斷執法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八)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公平競爭審查有關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九)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質量發展局。擬訂並實施建設質量強省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擬訂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負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處。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全省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制售分離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五)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消費環節食品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生產環節的許可、備案、生產現場核查。監督指導市縣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特殊食品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擬訂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省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九)計量處。承擔全省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標準化處。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和參與制定、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工作。承擔全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及法人資料庫相關工作。
(二十一)認證監督管理處。推動全省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並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省的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二十二)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查處違法行為。組織認證評審、審核人員和有關實驗室檢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十三)智慧財產權促進處。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制定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負責省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相關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
(二十四)智慧財產權保護處。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起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推動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專用權的保護。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和維權援助。
(二十五)智慧財產權運用處。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負責與市縣及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聯絡和業務指導。
(二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投訴舉報辦公室)。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度、協調和處置等工作。
(二十七)新聞宣傳處。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二十八)科技和財務處。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重大科技需求,組織實施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和成果套用。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裝備採購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二十九)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市場監管科技和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以及涉及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有關對外合作協定、協定、議定書的簽署和執行工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省市場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2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暫保留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處處長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2名。
省市場監管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正處級,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省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向曙光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劉湘凌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省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7月27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授予“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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