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2022年7月,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出台《湖南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湖南省市場監管局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7月,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出台《湖南省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內容解讀

《辦法》對示範區建設依據、申報條件、實施主體、建設任務及管理程式等進行了規定,明確示範區以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地理標誌為對象,地理標誌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堅持高標準建設、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三項原則。通過示範引領,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保護經驗,擴大提高湖南地理標誌產品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助推“湘品出湘”。
同時規定,示範區建設對象必須具備一定規模,運用基礎良好,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企業數量5家以上且占區域內生產者總數50%以上,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企業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且占區域內相關產業產值的50%以上。2年建設期內,示範對象相關生產企業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覆蓋率要力爭達到80%以上,示範區內地理標誌使用覆蓋率力爭達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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