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
(4)單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契約額1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30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60人。
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6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億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土石方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100萬立方米或5項以上50萬立方米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土石方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15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18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3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挖、鏟、推、運等機械設備,總機械裝備功率1萬千瓦以上。
地基與基礎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房屋建築或高度超過100米構築物的地基與基礎工程;
(2)深度超過15米的軟弱地基處理;
(3)單樁承受荷載在6000KN以上的地基與基礎工程;
(4)深度超過11米的深大基坑圍護及土石方工程;
(5)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2個或200萬元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4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地基與基礎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地下、岩土、機械等專業人員不少於25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6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15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18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專用施工設備20台以上和相應的運輸、檢測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