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

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

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成立於改革之初的1981年,當時名為湖南師範學院外事辦,附屬於院辦公室。1996年從校辦公室獨立出來成立湖南師範大學外事辦,並增設湖南師範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全面負責學校外事和國內外接待工作。2000年6月,外事辦分為兩個部門,即外事處和國際學術交流中心。2000年6月又增設港澳台事務辦公室。2002年外事處更名為國際交流合作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
  • 英文名: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 學校屬性:211工程
主要職責,服務項目,承諾,機構設定,外教招聘,綜述,服務領域,外教身份,按需引進,在校外教,客座教授,若江正三,大久保昭教,朱新建,王武雲,帕梅拉蘇梅克,派遣程式,管理方針,申請時間,錄取,派出,

主要職責

起草全校國際合作工作的發展規劃:
為學校領導提供諮詢,協調全校外事活動,為院系的教學、科研和國際學術交流提供信息和聯繫服務;
受上級部門委託,負責重大外事接待活動的策劃、實施;校際交流計畫的統籌管理,包括計畫的制定、協定的擬訂、交流項目的實施和運轉情況的跟蹤管理、服務;
境外學生和研究學者的歸口管理,包括發展規劃的制訂、參與招生、外事和教學管理、生活服務;
境外專家的聘請、報批、外事和生活管理;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
境外辦學的聯絡、審核和報批;
教職工內因公出國(境)和學生出國(境)護照、簽證(通行證)的辦理;
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事務。

服務項目

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處還向全校師生提供外事接待、通訊聯絡、出國手續辦理、留學諮詢、資料翻譯、外事活動策劃等服務項目。

承諾

“ 檔案處理認真及時高效,來賓接待主動熱情周到,問題解答耐心細緻準確”是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處的辦事承諾。
“熱情·周到·細緻·誠信·優質”是湖南師範大學國際交流處的服務公約。

機構設定

唐建文,處長,巨觀管理全處工作並分管辦公室
朴成日,副處長,分管交流科和留學生招生科
唐存忠,副處長,分管留學生管理科和派出工作
唐敏鋒,負責行政辦公室
馮樹雄,負責留學生招生科
周柯,已借調
廖阿瓊,主管交流科,重點負責亞(含港澳台)、非、歐交流項目
劉晨暉,負責外教和美洲、大洋洲交流項目
宋雪梅,主管留學生管理科
莫南,負責留學生管理
周元,負責派出事務

外教招聘

綜述

湖南師範大學自1978年起便開始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在鄧小平引智理論的指引下,立足本校實際需求情況,與時俱進,按照國家有關聘請外教工作的政策、規定,全方位、寬領域、多渠道、不拘一格地聘請外教,現已形成獨具特色的發展格局: 1、通過多種渠道引智,規模不斷擴大
目前,湖南師範大學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與大力支持下,與歐盟等國際組織、友好學校、美國ELIC、日本JICA等民間團體、海外校友會,甚至個人建立了廣泛的聯繫,引智渠道大大拓寬,聘請的各類外教也由最初的每年1—2人次發展到現在每年160多人次。

服務領域

不斷拓寬
目前,湖南師範大學聘請外教不再從事單純的外語教學工作,還服務於哲學歷史學、音樂、美術、數學、旅遊學、經濟管理學、計算機、生物、化學、地理、物理、文學以及醫學等學科教學與科研工作當中。

外教身份

呈現多樣化、學歷資歷呈趨高化
除聘請以外語為母語的外國人擔任外語長期外教,目前湖南師範大學還以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名譽教授等方式,聘請了印大中邱猛生馮建峰等12名外籍華人專家學者,在省部級重點學科點上擔任著教學與科研任務;外教的專業涵蓋了文、史、哲、理、工、醫,學歷從學士到博士俱全,職稱從助教一直延伸到教授,其中不乏國際知名學者,如諾貝爾獎獲得者Edmond H.Fischer、美國著名生化專家勞森、俄羅斯科學院地理研究所柯特梁可夫院士等。

按需引進

湖南師範大學在引進外教時,服務教學與科研的需要,在引進人員的性別、年齡、學歷甚至授課方式上都不做過死的限定。
大量引進短期專家,科研與教學並舉
湖南師範大學每年引進多人次短期專家,以合作研究、雙語教學、專題講座等形式,服務我校,常年固定的引智項目就有西方哲學、冰川研究、汽車修理、藝術教育、生物技術、外語教學、軟體開發、遺傳醫學、結構化學等專業的合作項目。

在校外教

姓名
國籍
性別
從事專業
聘請時間
折板貴美子
日本

日語教學
2000
淺井一葉
日本

日語教學
2003.2
小林裕美
日本

日語教學
2003.2
渡邊一元
日本

日語教學
2003.9
宋明信
韓國

書法美術
2001
祖法爾
俄羅斯

俄語教學
2000
林達
美國

英語教學
2000
斯特凡妮
美國

英語教學
2003.9
埃林
美國

英語教學
2003.2
內森
美國

英語教學
2003.2
埃米
美國

英語教學
2003.9
瓦萊里
美國

英語教學
2003.9
安德魯
美國

英語教學
2002
印大中
瑞典

生物學
1999
韓梅
美國

生物學
2001

客座教授

若江正三

1958年考入日本東京教育大學理學院,畢業後赴美留學,在阿利諾大學研究生院攻讀數學,1966年獲得理學博士學位。同年,受聘於美國阿利佐大學數學系任助教。1968年升任該大學副教授,同年8月回國,任創價大學教授,歷任創價大學學術委員,自1986年開始,歷任創價大學理事。1988年任創價女子短期大學副校長,翌年榮升為校長。2002年正式就任創價大學校長。若江校長還是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的數學學會的會員。

大久保昭教

1928年出生,曾任日 本滋賀縣國際協會會長、縣青少年教育會會長,退休後致力於社會福利事業與青少年教育事業。1998年受聘為我校客座教授,每年自費來我校進行學術講座。

朱新建

1955年生於湖南永州,1978年畢業於廈門大學外文系日語專業,曾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廈門大學外文系等任教。1982年7月獲廈門大學現代日語專業文學碩士。1986年赴日本九州大學文學部留學。1988年3月獲日本名古屋大學文學部碩士學位。1994年3月獲於名古屋大學文學部日本語言文化研究科博士課程畢業。現為日本愛知學院大學外國人教師,併兼任日本名古屋大學、名古屋外國語大學,愛知縣立大學講師。

王武雲

1955年生。1978年7月於杭州大學英語系畢業,英美文學學士。任教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1987年赴日本留學,曾在日本九州大學、名古屋大學、金城學院大學等攻讀。1992年3月獲金城學院大學英美文學碩士學位,1994年3月獲名古屋大學國際協力專業碩士學位,現在日本名古屋學院大學、愛知縣立大學、金城學院大學、名古屋市大學任教。

帕梅拉蘇梅克

(PAMELA SHOEMAKER)博士是美國美國雪城大學紐豪斯大眾傳媒學院約翰·斯諾(JBS)榮譽教授。曾先後在俄亥俄州立大學和德克薩斯州立大學任教。蘇梅克博士曾經於1995年至1996年擔任新聞與大眾傳媒教育協會主席,並一直擔任大眾傳媒界幾個重要雜誌的編委。蘇梅克博士還出過很多專著,是國際知名學者。

派遣程式

公派出國留學是由國家或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有計畫地選派我國公民出國留學。國家公派留學由教育部歸口管理。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SC,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負責國家公派留學的申請、選派、管理。

管理方針

國家公費留學實行"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選派、管理辦法。
留學基金委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組織、資助和管理工作。
目前國家公費出國留學選派類別以不讀學位的訪問學者為主。資助內容主要是往返國際旅費及在國外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高訪學術活動補貼費。目前,除少數留學項目外,留學基金委不負責提供學費(英國BenchFee除外)。

申請時間

1、留學基金委每年在12月31日前公布第二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包括選派計畫、選派類別、資助期限、申請者條件及申請、錄取辦法等。凡符合選拔簡章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有關信息及選拔簡章會及時在有關媒體和留學基金風站
2、申請者應按簡章規定的時間(一般在每年3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所在省(市、區)或部分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湖南省的受理機構為省教育廳國家交流處)。應提交材料及要求請認真閱讀當年的選拔簡章。
受留學基金委委託,各受理機構可提供諮詢並負責申請材料的受理及初審等工作。申請受理機構的地址、電話可在留學基金委網站上查詢。

錄取

每年6月30日前,留學基金委在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確定錄取名單,經教育部批准後發出錄取通知。屆時請密切關注湖南師範大學官網上發布的訊息。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為兩年。超過期限未能出國者,留學資格獎自動取消。

派出

1、對外聯繫
被錄取人員的派出方式分兩種,即自行聯繫和留學基金委協助聯繫。具體事宜將在錄取通知中予以明確。
凡納入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的,原則上均由留學基金委統一聯繫國外留學單位,並由留學基金委統一安排派出。派出時間根據對方錄取情況確定(一般在錄取後的第二年)。
其他人員均自行聯繫國外留學單位。派出時間由留學人員根據外語水平及對外聯繫情況確定。
具體派出手續,請被錄取人員根據錄取通知所附《出國留學人員須知》辦理。
2、外語要求
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外語水平應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合格或申報標準(具體情況請參見當年的選拔簡章)。未達到合格或申報標準,但獲得所在單位重點推薦的人員也可以申報。
外語水平未達到規定合格標準的人員,如被錄取,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參加培訓或自行參加WSK考試。但必須在獲得教育部有關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高級班結業證,或參考WSK考試達到合格標準後,方可派出。
為保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出國前外語水平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避免外語水平尚未合格的人員被派出,同時,為了使派出工作更具針對性,保證留學效益,自2003年5月1日起,留學人員在派出前,必須先向基金委提交全國外語水平考試(PETS 5或WSK)成績複印件,或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頒發的英語、法語、德語、俄語、日語高級班培訓結業證書,或西班牙語/義大利語培訓合格證書複印件和外方邀請信複印件,由基金委審核並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後,方可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上海、廣州等地指定機構辦理出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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