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協會成立以來,一直奉行“自願參加,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恆”的原則和“誠心為他人,愛心獻社會”的宗旨,積極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青年志願者原則精神。也始終圍繞著“打造家文化,傳遞正能量,圓我青協夢”的目標奮進,同時青協擁有了自己的官方網站青年志願者協會一直在付出著,繼續為社會服務,展現當代大學生樂於助人的優秀品質。
立足學校,積極參加學校義務活動,多次得到學校及系領導的指導和好評。從2004年組建以來,我們積極回響學校號召,努力促進學校校園環境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使校園成為一個安靜而充滿活力的學習天地。
服務社會,積極參加衡陽市大型公益性活動,如愛心助貧困兒童、敬老院送慰問之行、衡陽市雁峰區“三從十不五要”文明簽名承諾活動等,更好的促進了我系學生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湖工經管青年志願者協會曾獲衡陽市志願服務傑出集體、衡陽市高校賀卡文化節中獲優秀組織獎、我院優秀青年志願者分會、院先進集體、多次獲評院級明星社團等榮譽。該社團經常帶領青年大學生深入社區開展愛心支教及科技、文化等交流活動,受到社區和學院的高度評價。連續四年獲贈“愛心支教”錦旗。
極力號召有識之士參加本協會的建設,目前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具有100多人的大協會,組織臨時志願者200餘人,分9個部門直接管理,使活動能夠有理有節有序的進行。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已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校園協會,更是一個廣大學生創造社會實踐和鍛鍊機會的有利平台。
相信我們青年志願者協會在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將會建設的更加美好。
湖工經管青協近幾年發展情況
年份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部門數量
| 10
| 10
| 10
| 10
|
協會正式人員數量
| 150
| 170
| 180
| 150
|
協會成員活動次數
| 18
| 19
| 21
| 22
|
涉及公益性的 活動次數
| 14
| 16
| 18
| 18
|
部門職能
辦公室
1、公室主要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資料檔案管理、文書起草等工作;2、對於青協大會、理事會或其他重要會議、辦公室指定專人、使用專用記錄本做好會議記錄;
3、辦公室對協會開展的主要活動,專人負責以“大事記”形式記錄,及時寫好新聞報導和活動總結,作好對日常資料的整理和積累;
4、協會開展日常的活動時涉及到的文字資料,辦公室及時按要求起草;
5、協會每次活動後,辦公室都要及時發布新聞報導並作好活動總結資料存檔;
6、整理資料檔案。資料檔安的管理是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工作。資料檔案主要指協會的收發檔案、交流材料、日常活動資料、協會成員資料,活動感想,活動照片,活動新聞報導,活動人員名單等。
組織部
1、每次會議召開時核實到會人員情況,並對到會情況進行記錄。
2、向各部門準確傳達會長、副會長以及理事會的決議和工作計畫,並對組織協助各部門貫徹落實。
3、組織和配合各部門各時期青年志願者開展各項工作。
4、活動前,做好活動具體實施計畫書,明確活動流程以及各部門在活動中的任務安排,活動時參加人員的分工,聯繫活動場地及場地所需物資,協同生活部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5、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緻、熱情地組織實施。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順序規範進行,營造聲勢,確保效果。
6、活動後,整理活動場地,歸還所借物資。
策劃部
1、對協會即將要組織的各項大小活動進行詳細的策劃,把握活動進程的大局。並且擬好相應的活動方案。
2、健全各部門策劃工作的各項業務流程,並做好分工與日常監督落實。
3、根據青協的實際情況,策劃相應的活動,合理安排活動的各類事項。
4、積極配合其他各部門的各項工作,攜手共創協會的美好未來。
宣傳部
1、負責通過海報、賀報、噴繪、橫幅等方式宣傳志願服務活動。
2、負責青協活動的拍攝,後期板報製作。
3、負責製作關於校青協及各種志願服務活動的宣傳片。
4、負責對活動的宣傳,出海報、板報,保證活動前期的宣傳到位。
生活部 1、青協管理後勤工作的執行者,志願者生活上是大管家。比如說,會帽、會旗、的管理。
2、財務的管理。按照青協財務制度管理財務。
3、及時購買青協各個活動需要的物資,以保障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
外聯部
1、負責與社會上企事業單位的溝通,整合資源,吸納贊助,為校青協各部門提供物資支持。
2、負責與各兄弟院校,社會團體的交流,製作相關通訊錄。
3、負責接待校外團體的來訪,參觀拜訪各兄弟院校,社會企業,學習其他院校工作經驗。
4、負責為聯合舉辦活動進行磋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5、負責協會與其他志願者協會以及社會各界的聯繫、交流。
6、立足校園、面向社會,聯繫實踐基地、策劃實踐活動,盡力為各位志願者提供多樣的實踐機會。
藝術團(具體參見藝術團章程)
1、積極開展各項民眾性文藝活動,激發廣大同學參加參與文藝活動的興趣和熱情組織重大的節目文藝活動。
2、根據協會對校園文化的總體需求,結合我系的人文特點,策劃和組織各類同學們喜聞樂見,深入生活的文藝和娛樂活動。
3、積極做好協會每次活動的文藝演出,讓演出具有影響力,擴大青協的影響力。
4、通過文藝活動,發現和培養文藝活躍分子,加強文藝隊伍建設。
組織休閒娛樂的文體活動,促進協會成員上級與下級的溝通與交流。
網路編輯部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青年先鋒報》是由經管系青年志願者協會自發創立的月刊,秉承湖湘文化“心憂天下、敢為人先”的精神,以“敢想、敢說、敢做、敢於探索、敢於挑戰、敢於創新”為宗旨。具體職責參見《青年先鋒報》章程。
1、負責通過報紙宣傳青協及各種志願服務活動等。
2、對志願服務工作中的優秀事跡、典型事例、志願者活動及志願者形象進行準確的宣傳和報導。
3、通過網路這個平台,將湖南經管系青年志願者進行準確的宣傳和報導。
志願服務分隊
1、是通過積極參與協會開展青年志願服務活動,負責積極配合協會各部門工作的開展,為協會蓬勃的發展貢獻應有的力量。
2、是負責學院班級與協會聯繫溝通的橋樑,主要負責分隊杯班級拔河比賽、陽光高考,愛心支教等一系列志願服務與社會實踐活動,
3、是負責協助開展零元生存大賽,光碟周活動等活動提高青年整體素質,立足協會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
實踐部
1、組織進行社區服務,負責與社區服務活動負責人進行聯繫,密切關注社區服務的動態。
2、進行青協所組織的外部活動的踩點工作,負責每次活動的踩點工作,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
3、積極的協作其他部門做好工作。
4、組織經濟與管理學院暑期三下鄉活
協會章程
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是我系自願參與社會服務和社會公益事業的學生民眾性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一切權力屬於全體成員。
第四條 本協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系團總支學生分會的領導和監督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令,學校規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規定,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協會堅持“自願參加、量力而行、講求實效、持之以恆”的原則,堅決奉行“誠心為他人、熱心獻社會”的宗旨,經常關注應該關注的事、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在服務於社會的同時,帶動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校園文明的建設;引導同學們達到學習書本知識與投身社會實踐的統一;樹立遠大理想與艱苦奮鬥思想的統一。
第六條 青年志願者協會的主要任務:
1、積極宣傳青年志願者活動的意義和內容,倡導志願者精神,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動員和組織廣大在校學生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為社會服務、奉獻愛心;
2、用實際行動倡導積極活潑的校園文化和健康向上的校園風尚,組織我系大學生志願者分擔系部文化建設和校園美化等方面的任務,為系內外有關單位及有困難的家庭、個人提供長期的義務服務;
3、負責系內大學生志願者的招募,培訓及組織管理工作,為同學們提供與社會接觸的機會,幫助其在實踐中鍛鍊成長;
4、樹立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的優良形象,為系爭光;
第七條 本協會通過開通大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在全系學生中樹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社會公德意識,倡導團結友愛,見義勇為,無私奉獻的風尚,弘揚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精神和社會主義道德,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當代大學生應有的貢獻。青年志願者行動的宗旨:通過開展青年志願服務,推動學校及社會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學校和社會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我校青年志願者的素質。為建設我院校風,學風和改善社會風氣做出貢獻。
第八條 青年志願者行動的基本特徵:
1、時代性。青年志願者行動順應了時代發展的要求,它弘揚新風正氣,是新時期動員青年參與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有效途徑;它引導當代青年在服務社會的實踐中成長成才,成為跨世紀的合格人才,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2、自願性。青年志願者行動以激發基於道義、良知、同情心和公民社會責任感等青年內心行為動機為主要動員手段。組織者公開招募,參加者自願報名,充分尊重了當代青年平等參與的意識;
3、民眾性。由於符合青年的願望和社會的要求,青年志願者行動具有強烈的社會感召力和廣泛的民眾基礎,是一項以青年為主體、全社會廣泛參與、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民眾性活動;
4、實踐性。青年志願者行動是一種生機勃勃的民眾性社會實踐活動,它既是實實在在的社會服務活動,又包含著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內容,是兩者有機的結合,具有幫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務社會、弘揚新風的功能。青年志願者實實在在的服務實踐,便服務的主體和客體都發生深刻的變化;
5、開放性。青年志願者行動立足現實,著眼未來 服務社會,教育青年,是一個開放的動態系統。
6、無償性。青年志願者行動是自願的,積極對社會做奉獻,鍛鍊自身,是一種精神的追求。
第二章 幹事
一、幹事是青年志願者協會的一員,幹事由肯吃苦、講奉獻、有專長的經管系學生擔任。二、幹事的產生:
幹事通過公開考核招聘產生,擇優錄用。一經錄用,發給聘書。一般聘期為一年,任期滿後可以繼續應聘更高職位。
三、幹事的職責:
1、協助相應職能部門的部長做好本部的工作,參與本部計畫的制定、事實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2、出席青年志願者協會例會,出席本部召開的小部門會議。
3、協助開展青年志願者協會舉辦的各項重大活動。
四、幹事評優和獎懲辦法:
1、建立青年志願者協會幹事工作檔案,由各部部長記錄相應幹事的工作表現及業績,青年志願者協組織部定期對幹事進行考核評定。
2、幹事評優每學年一次,對優秀青年志願者授予榮譽稱號,被除名的幹事失去該年度內在協會的任何評優獲獎資格,並且不再被協會錄用。
3、幹事一經錄用,必須對工作認真。對於不稱職的幹事,相應職能部門的部長有權提請協會理事會予以警告或除名。被警告的幹事,失去該學年青年志願者會內評優和提升的資格。
4、幹事任職期間,若未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在例會、其他要求出席的情況下,累計遲到4次或缺席2次的予以警告,累計遲到8次或缺席4次的予以除名(遲到2次按缺席一次計)。
5、協會每月都應有活動,每次活動結束後由部長上報參加活動的人員名單。具體如下:各部門部長需要將參與者的姓名上報。對於參加各項活動都很積極的幹事,部長也可特別指出,作為日後考察幹事的參考依據。
6、對於青年志願者協會每月的工作總結和計畫。每月第一周,由各部門部長交代幹事上交上月的工作總結和本月的工作計畫,也是作為考察的參考依據。
第三章 會 員
第一條:成為我系青年志願者的基本條件:
(一) 凡已在本系註冊的,有志成為我院青年志願者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 思想覺悟高,身體健康的;
(三) 自願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
第二條:參加本協會的同學,必須向本協會申請登記表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取得入會資格。
第三條:本協會會員證均由本協會統一辦理,會員必須按章程辦事。
第四條:本協會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一)在本協會內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二)會員有向協會提議規章制度,共同完善協會的各項制度的權利;
(三)會員可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接受有關教育和培訓;
(四)有請求本協青年志願者協會幫助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的權利;
(五)有批評和監督本協會各部門工作的權利;
(六)有退出青年志願者協會權利;
第五條:本協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青年志願者協會所有規章制度,接受本協會的領導,積極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二)不得私自借用本協會的名義做有損本協會名譽的事;
(三)尊師愛校,勤奮學習,認真學習有關章程,學習有關知識,學習服務技能;
(四)關心協會、班集體和同學,積極配合本協會各幹部開展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有所有會員組成各班級志願服務分隊,青協將受旗在各班級成立志願服務分隊,各隊隊長有班級推薦產生,青協對其進行管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 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直接受系團總支學生會社團部的領導,協會成員必須對協會負責、服從組織,協會需聽從系團總支的指示和安排。
第二條 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設會長、副會長、辦公室主任、組織部部長、策劃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生活部部長、文藝部部長、《青年先鋒》報編輯部主編、青協志願服務藝術團團長、外聯部部長及副部長(主編、團長)若干名名組成系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
第三條 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應當經常聽取並認真處理下屬各部門的意見,下屬各部門既要向理事會請示、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解決自己職務範圍內的問題。
第四條 協會開展活動時,使用湖南工學院經濟與管理系青年志願者協會會旗。
第五條 協會成員應抱著“誠心為他人,熱心獻社會”的宗旨。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保證活動質量。
第五章 組織紀律
青年志願者協會是一個具有嚴密性的集體,為使我協會組織更加融洽,我們必須嚴格強化各項組織紀律:
(1) 出勤紀律:
青協工作會議的人員出勤高低是一個組織工作成敗與否的首要因素,在出勤工作和會議時,要求成員有嚴格的時間觀念和事務緊迫感,工作會議之前要隨時打開自己的通訊信息,隨時關注各類海報和通知,對於出勤速度緩慢的成員會議給予批評,警告和勸其退會的處罰(另:對於請假遲到處罰規定:理事會成員請假遲到不得超出3次,協會成員均不得超出4次,對於超過一次者予以上述處罰並取消年度評先評優)。累計遲到8次或缺席4次的予以除名(遲到2次按缺席一次計)。
(2) 會議紀律:
各大小會議,與會議有關人員必須按時到席,會議上必須保持絕對安靜,尊重發言者,在會議期間嚴禁交頭接耳、說小話、看書或接打電話發信息等。手機之類通訊工具一律調為振動或關機,違者當場予以警告,履教不改者予以紀律處罰。
(3) 工作組織紀律:
在開展組織工作時,嚴格規範組織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自作主張以致打亂整個活動秩序,在工作中提倡勇躍發表有建設性意見,不得人云亦云,在 開展工作時,任何人都必須一切按照工作計畫實施,有秩序的進行工作,不得無紀律無組織。
(4) 行為作風紀律:
作為一個優秀的組織集體應該具有良好的行為作風,在組織和工作時應隨時注重自己作為一名志願者的身份,以一名志願者自居,不應有任何私心己欲,棄除貪念,以無私奉獻為己任,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我們工作的最終使命。
第六章 經 費
協會所須經費,主要由上級組織和系團總支學生分會撥款,也可以通過社會贊助,和開展有償服務自助經費。
附 則
第一條 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將隨時對下屬部門及成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並每學期對各部門工作利用考核成績實行積分制,評出優秀部門。
第二條 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將在每次大型活動中評選出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及獎勵,並及時反饋至系部。
第三條 志願者評優準則:
1、由各部門推優評選優秀成員;
2、被推薦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為本協會成員
(2)對協會下達的任務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3)思想積極向上,表現突出
3、系青協理事會根據成員檔案進行審核,按規定名額進行評定。
第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湖南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