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2000年08月0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2000年08月0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2000年08月0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號【發布日期】2000-08-08【生效日期】2000-08-08【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7.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省人民政府決定:一、廢止下列省政府規章:1、《湖北省股份合作制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53號)。2、《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號)。3、《湖北省室內裝飾管理辦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批准設立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的通知(鄂政辦發〔2001〕75號2001年6月20日)為了維護正常的礦業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湖北省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20號)規定,省人民政府同意設立黃石市河口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等23個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具體名...
第二十三條 地質礦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重要礦產品運銷環節的監督管理,取締違法收購,維護礦產品運銷環節的正常秩序。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質礦產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開採、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一)、(二)...
省、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或礦產管理機構、有關礦業主管部門應協助同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指導、幫助和監督管理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工作。第五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本辦法規定領取採礦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第六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採礦...
省、市、州、縣人民政府和地區行署有關主管部門協助同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或礦管機構進行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本辦法規定領取採礦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統一制發。第六條 鄉鎮集體礦山企業...
中央所得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管理暫行辦法(2002年12月30日)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使用管理辦法(試行)(2003年11月10日)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採礦權價款管理辦法(試行)(2006年10月25日)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1997年7月3日修訂)地質礦產部對平陸縣關於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