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
2017年11月29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在武漢閉會。
會議決定,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24日在武漢召開。將首次選舉產生省(市、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主要職責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
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現任領導
主任
1977.12—1980.09
山東省昌邑縣南逢公社黨委辦公室通訊員
1980.09—1984.08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4.08—1989.09 河北省委政法委調研處幹事(其間:1984.10—1985.10河北省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鍛鍊)
1989.09—1992.05 河北省委政法委調研處副主任科員
1992.05—1996.03 河北省委政法委綜合治理處主任科員(其間:1992.09—1993.02河北省
玉田縣參加社教;1993.05—1994.04掛職任河北省石家莊市
橋西區法院副院長)
1996.03—1999.03 河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
1999.03—2000.04 河北省委政法委協調督辦處處長
2000.04—2003.03 河北省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處處長(1996.08—2000.08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3.05—2005.01 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5.01—2009.01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局長
2013.06—2015.04
河北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04—2016.09 河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省維穩辦主任(其間:2016.06—2016.09參加中央第十輪巡視,擔任第十二巡視組副組長)
2016.09—2016.12 河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正廳級)
2017.03—2018.01 湖北
省委常委、省
紀委書記(2017.02—2017.06參加中央第十二輪巡視,擔任第五巡視組副組長)
2018.01—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副主任
張忠凱、肖習平、龔舉文、李瑩(女,滿族)
委員
張家洪、薛紅文、艾軍、邵志祥、楊武力、尹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