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2年4月由原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原宜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合併組建而成,於2001年8月整體搬遷到現址辦公,位於宜昌開發區宜黃高速公路入口處。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區
  • 地址:高新區發展大道52號
  • 郵政編碼:443005
  • 聯繫電話:0717-6330246
  • 成立時間:1992年4月
  • 全院人數:179人
  • 院長姓名:雷湧泉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2年4月由原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原宜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合併組建而成,於2001年8月整體搬遷到現址辦公,位於宜昌開發區宜黃高速公路入口處。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宜昌市級國家審判機關,在中共宜昌市委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宜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能是:審判法律、法規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第二審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照法律規定提審下級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省高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審理需要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減刑、假釋案件;依照法律監督程式,審判告訴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而又需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受理賠償案件;監督、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等。

機構設定

宜昌中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庭,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以及辦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法警支隊,司法鑑定處,司法行政處等部門。

法院建設

宜昌中院進入21世紀以來,進一步確立了司法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司法為民宗旨要求,以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確立了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道路,宜昌中院黨組明確提出了審判立院、政治建院、改革促院、科技興院、從嚴治院、人才強院的建院治院方針,審判工作、隊伍建設、法院改革和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推進,各項工作呈現出蓬勃向上的良好發展態勢。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大部分躋身於縣、市、省級文明單位行列,宜昌中院多次榮獲全省、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法院立案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所獲榮譽

宜昌中院近幾年成績斐然,2010年度、2011年度省級文明單位,2011年度“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2013年榮獲“全國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綠化模範單位”,2013年7月院審管辦榮獲“全國法院統計工作先進集體“、2013年12月民三庭獲得“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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