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在2006.11.30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
- 頒布時間:2006年11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在2006.11.30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在2006.11.30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06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條 為做好國防動員潛力統...
《國防動員潛力調查統計指南》是2007年5月國防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美權、黃承偉、陳龍。內容簡介 《國防動員潛力調查統計指南》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新的使命任務為牽引,認真總結近年來全國各地開展國防動員...
155、《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6號)156、《湖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7號)157、《湖北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備用金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8號)158、《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
108.《湖北省國防動員潛力統計調查辦法》(省政府令第296號)109.《湖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97號)110.《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規定》(省政府令第299號)111.《湖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00號)112.《湖北...
第十九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將國防動員的宣傳教育納入國防教育範疇,注重職能教育,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廣泛性。第二十條各級國防動員委員會各職能辦公室應當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變化情況,及時搞好國防動員潛力調查統計工作,並...
第十三條 建立國防動員潛力調查制度。前款所稱國防動員潛力,是指可動員起來用於國防的人力、物力、財力的總和。全省範圍內的國防動員全面潛力調查,由省國動委每5年組織一次;全省範圍內的國防動員專項潛力調查,由省國動委有關專業辦事...
第四章 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 第二十一條 經濟動員機構按照本級國防動員委員會或者上級經濟動員機構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經濟動員機構自行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應當報本級國防動員委員會批准。第二十二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民經濟動員潛力,是指國民經濟領域內能夠為國防建設和應急服務的一切生產能力、儲備能力和社會資源。第三條 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軍地協作、分級負責的原則,依照現行國家統計制度和標準...
③進行動員潛力統計調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人力、物力等一切可用於戰爭的資源進行統計調查,分析掌握各類資源的現存狀態、發展趨勢和軍事價值等情況,為規劃、計畫動員準備與實施提供基本依據。④籌劃制定動員計畫。在對所擁有的戰爭動員潛力...
(四)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兵員和預備役人員普查、登記、統計等徵召動員工作;(五)協助預備役部(分)隊做好兵員管理、動員集結和戰備演練等工作;(六)協助統計調查國防動員潛力、徵用民用資源、組織國防勤務等有關工作;(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