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 省份:湖北省
  • 涉及: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主要領導,

主要職能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交易規則和管理制度。
(二)指導協調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監督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規範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行為。
(三)規劃指導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組織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評價,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規範化、標準化。
(四)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工作機制,受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協調督促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
(五)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六)依法擬訂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目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查處目錄內省級項目平台外交易的行為。
(七)統籌協調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動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相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統計和大數據分析。
(八)負責建設和管理跨地區、跨行業的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推進全省專家資源共享,健全專家準入、考評、退出機制,組織開展教育培訓,規範專家的管理和使用。
(九)負責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活動。
(十)開展與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的綜合監督管理。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及交易範圍、交易方式、交易組織形式進行審批、核准;依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督管理,受理投訴舉報並依法處理;依法開展對公共資源交易契約履約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並將處理結果通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機構設定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內設辦公室、法規處、指導協調處、執法處、信息技術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輿情、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宣傳報導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編髮《湖北公共資源交易》雜誌。
(二)法規處。指導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政策法規宣傳和制度建設,組織起草公共資源交易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依法擬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推進目錄內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擬訂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和管理制度,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專項督查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檢查。承擔行政複議、普法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指導協調處。規劃指導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和服務的規範化、標準化,組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評價。組織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業務培訓。負責建設和管理跨地區、跨行業的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規範專家管理和使用,推進專家資源共享。負責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業信用信息歸集、披露、分類評價和聯合獎懲等套用工作,指導行業協會開展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活動。
(四)執法處。指導協調全省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接收、轉辦、處理、反饋工作機制,受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目錄內省級項目平台外交易的行為。協調督促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
(五)信息技術處。規劃指導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統籌推進和檢查督辦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建設。推進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組織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相關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數據統計和大數據分析。負責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建設和管理,承擔省級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督、信用信息、綜合專家庫等系統的開發和技術維護,承擔機關信息化的綜合協調工作。
(六)人事處。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七)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八)離退休幹部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趙康林,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湖北武漢人,省委黨校研究生,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主持和負責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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