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Hubei province people's government at the general office on strengthening livestock slaughter management notification
- 發布日期:2007-02-28
- 發布單位:湖北省
簡介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和屠宰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及檔案精神,確保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省牲畜(主要指豬、牛、羊,下同)屠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肉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穩定。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生豬的屠宰、流通、消費和安全,國務院專門公布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對牛、羊屠宰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要求。我省一直把肉品安全作為食品安全的重點,強化屠宰管理,打擊私屠濫宰,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牲畜的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仍存在一些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認真做好定點屠宰和“放心肉”市場管理工作。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商務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屠宰管理機制,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吃上“放心肉”。
二、切實加強牲畜屠宰、流通、消費的監管,確保上市肉品質量和食用安全
(一)最佳化屠宰企業布局,促進屠宰產業升級。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保護環境、適度集中的原則,制訂出符合我省實際的牲畜屠宰廠(場)設定規劃,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牛羊屠宰廠(場)設定的有關條件和審批程式參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實行。
要大力壓縮生豬屠宰廠(場)數量,力爭到2008年底,全省屠宰廠(場、點)數量壓縮到1000個以下,所有縣(市)城區全部實現機械化屠宰,有條件鄉鎮實現機械化或半機械化屠宰。要嚴格按照《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實施生豬屠宰企業的資質等級認定。進一步整合我省生豬屠宰資源,引進世界一流的肉品加工設備,通過跨行業、跨地域聯合和政府資助扶持等方式,培植1-2個年屠宰生豬超過100萬頭、銷售收入30-50億元的屠宰加工企業集團。
要認真做好牛羊屠宰廠(場)規劃和選點工作。牛羊屠宰廠(場)原則上市(州)政府所在地設定2-3個;縣(市)政府所在地設定1個;縣(市)城區範圍以外鄉鎮的具體設定數量,應根據縣(市)城區定點屠宰廠(場)的屠宰能力、交通運輸條件和輻射能力及肉食需求量等因素綜合確定。除農民自宰自食外,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屠宰牛羊。牛羊屠宰應逐步實行機械化屠宰。已經開始屠宰的牛羊屠宰廠(場、點)要加強監管、整頓、規範。通過3-5年的努力,在我省培植1-2家年屠宰加工牛10萬頭、羊20萬隻的大型牛羊屠宰加工企業。
(二)加強屠宰加工的管理,努力提高肉品質量。屠宰加工是實施“放心肉”工程的重點,牲畜屠宰必須具有屠宰資質。各級屠宰管理部門和屠宰企業必須強化肉品質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屠宰檢驗檢測設施,實施宰前抽檢,並對檢測結果公示。一旦發現有“瘦肉精”和獸藥殘留超標的牲畜,要禁止宰殺,立即登記,追查來源,並停止從該產地調入牲畜。屠宰廠(場)屠宰牲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要從牲畜進廠、屠宰加工、肉品檢驗、產品儲藏、包裝、運輸到市場銷售等環節,做好記錄,把好關口。實行全程質量安全監管與控制。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標準實施規範的宰前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品質檢驗與牲畜屠宰同步進行,並對檢驗結果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嚴格進廠查驗制度,嚴禁獸藥殘留超標、已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牲畜進廠。嚴禁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牲畜。對病死、死因不明的牲畜,要作無害化處理。屠宰企業要自覺加強管理,強化企業法人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積極建立和實施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體系並開展認證工作,確保肉品質量安全。
屠宰廠(場)的防疫監督和檢疫,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法律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從事清真屠宰的企業還應符合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禮儀。
(三)加強肉品流通的管理,促進肉品市場有序流通。各地要按照“市場準入、依法管理、公平競爭、確保全全”的原則,抓好肉品流通管理。要大力推行廠(場)地掛鈎制度,建立肉品銷售台賬,及時掌握肉品的流向,完善肉品的可追溯體系;制定並全面強制實施肉品入市的準入管理制度,堅決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各屠宰企業要主動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四)加強肉品消費監管,確保肉品飲食安全。從事肉品銷售、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飯店、賓館、集體一伙食單位,銷售或者使用的肉品,應當是經許可的屠宰廠(場)屠宰的產品。要建立購肉登記制度,記載肉品的來源和數量,防止肉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市場、用肉單位的宣傳和檢查,嚴防私屠濫宰、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場和用肉單位。
(五)加強屠宰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各牲畜屠宰、加工企業要加強與我省牲畜養殖企業的對接與聯繫,簽定購銷協定,建立穩固來源渠道,支持我省畜牧業的發展。要加大標準體系的建設力度,探索全程質量控制。要建立牲畜調入索證、定點採購肉品制度,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質量控制保證體系,確保質量,讓消費者放心。要積極支持肉類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發揮自律作用。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市場準入和社會監督,加強屠宰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採取扶優扶強、加強服務、強化監督、實施退出機制、建立屠宰市場信用檔案等措施,鼓勵誠信企業,培育守信企業,懲戒失信企業,營造誠實屠宰、以質取勝、誠信經營的良好環境。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積極引導屠宰行業的屠宰、加工、流通產業鏈的發展,實現肉品衛生質量全程控制。積極引導、支持屠宰企業精深加工,扶持肉類品牌的發展,實現品牌銷售。屠宰企業要更新觀念,充分運用現代行銷方式,建立銷售網路。要採取多種方式和途徑,積極推進我省肉產品出口。
三、加強領導,進一步明確牲畜屠宰管理職責
(一)加強對牲畜屠宰管理的領導,明確屠宰管理職責。屠宰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必須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搞好屠宰管理工作。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要進一步理順屠宰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的職責關係。定點屠宰廠(場)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定規劃,組織商品流通部門和農牧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規定的條件審查、確定,並頒發定點屠宰標誌牌。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屠宰廠(場)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及屠宰檢疫等工作。工商部門負責肉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肉品消費環節的監管。公安機關依法及時打擊阻礙屠宰執法的違法犯罪活動。財政部門負責有關經費的落實並安排專項經費支持全省屠宰管理工作。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屠宰廠(場)的環評審批和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履行職責,齊抓共管。要創新管理機制,建立長效管理制度,增強屠宰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加強屠宰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屠宰管理政策性強,管理對象複雜、難度大,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屠宰管理機構。要改善屠宰管理隊伍的工作條件,落實好人頭經費和工作經費。要加強屠宰管理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執法管理的力度。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以及對生豬、牛、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要加強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巡查。要設立舉報電話,一經查實,堅決查處。
(四)加快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程。法制化建設是確保牲畜屠宰管理工作和肉品質量安全的基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參照其他省市的成功經驗,擬訂《湖北省牲畜屠宰管理辦法》,力爭儘快出台。
(五)加強屠宰管理的宣傳。肉品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要繼續開展屠宰管理宣傳月等活動,使屠宰管理和“放心肉”工程家喻戶曉。要大力宣傳我省“放心肉”品牌和優秀屠宰企業,普及“放心肉”、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等肉品的鑑別知識,提高消費者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