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11月2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一則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環保部《關於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辦〔2015〕97號)要求,切實加強我省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應對和減少重污染天氣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品質得到持續改善,完成既定年度考核目標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自《大氣十條》實施以來,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別是今年(2015年)以來,在一季度PM10濃度不降反升,且持續惡化的被動局面下,各地、各部門突出問題導向、加強工作調度、強化工作舉措、嚴格督辦檢查,全省納入國家考核範圍的12個地市從6月份開始,PM10累計平均濃度實現同比連續5個月下降。1-10月,納入國家考核範圍地市的PM10平均濃度為103微克/立方米,較2014年同期下降55%,但仍高於2013年同期,距國家下達我省的2015年度目標(97微克/立方米)差距依然較大。
歷年監測數據表明,冬季是大氣污染較為集中的時期,2013年、2014年四季度全省PM10平均濃度分別超過全年平均濃度的406%和152%。同時,進入冬春季節,降雨偏少,總體氣象條件偏差,逆溫、靜風等不利氣象條件容易造成重污染天氣頻發,嚴重影響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做好今冬明春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既事關今年(2015年)目標任務的完成,也事關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認清形勢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巨性,增強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舉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確保今冬明春全省環境空氣品質得到持續改善。
二、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各項重點任務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年度考核目標任務,採取倒逼機制,按照時限要明、措施要硬、工作要實的要求,採取一切必要可行的辦法,力爭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對於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形勢嚴峻、改善進度較慢的地方,要抓住冬季處於高值區的特徵,明確逐月、逐周的濃度控制目標,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切實把年均濃度降下來;對於PM10濃度同比下降,但降幅低於年度目標的城市,在嚴格落實現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時,要進一步採取針對性強的措施,確保完成年度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一是嚴控揚塵污染。要認真落實《關於加強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意見》(鄂政辦發〔2015〕28號),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加大城區道路特別是中心城區和重點地區道路清洗頻次和保潔工作;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嚴把渣土運輸準入關、道路運輸關和污染處罰關,強化渣土“挖、堆、運”全過程監控,嚴查道路遺撒和亂傾亂倒行為,從嚴從重處罰違法行為;嚴控裸露地面揚塵污染,嚴格落實地面綠化、硬化、覆蓋等抑塵措施。
二是嚴控秸稈露天焚燒。今年(2015年)夏季,我省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堵”“疏”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今年(2015年)秋季,從巡查情況來看,秸稈焚燒污染防控形勢嚴峻,部分地區甚至出現反彈。綜合利用是解決焚燒的關鍵和根本,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堅持“以疏為主,疏堵結合”的原則,完善工作機制,大力拓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途徑,有效解決好“堵”“疏”矛盾,從根本上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
三是嚴控機動車尾氣污染。各地方政府及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要認真落實黃標車淘汰工作要求,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甄別、排查黃標車的分布情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逐步淘汰,今年(2015年)底前必須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要加強機動車尾氣監測和環保標誌發放管理工作,加大對不達標車輛和黃標車的監督管理,制定黃標車限行措施,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要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確保轄區範圍內銷售的汽柴油達到國四及以上標準。
四是嚴控工業企業污染排放。認真制定並落實控煤控燃計畫,抓緊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按照重點行業限期治理方案要求,加快重點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步伐;加大涉氣企業排查力度,強化對火電、鋼鐵、石化、平板玻璃等重點企業監管,督促企業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執法監管,對生產粗放、違法生產、超標排放、甚至偷排的企業,堅決依法查處,對情節嚴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是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歲末年初特別是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假日,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期。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濃度,對空氣品質產生明顯影響。各地要積極倡導少放或不放煙花爆竹,做好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限放禁放工作,有效降低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節假日期間的空氣品質監測,異常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六是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各地要認真實行污染源清單管理,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細化不同預警等級的應急回響措施,並向社會公開。要切實建立完善空氣品質預測預報系統,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當預測出現重污染天氣時,要果斷採取企業停產限產、建築工地停建停工、機動車限行、人工增雨作業等應急措施,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影響。
三、嚴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問責
關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部署、督辦,並採取了通報、約談、預警、限批等綜合行政措施。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抓緊部署,立即行動,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下一步,對工作不力、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惡化且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特別是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地方和相關職能部門,將按照《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辦發〔2015〕45號),嚴肅處理,嚴格問責。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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